现在是时候,再次,重申一些最佳做法,防止火灾在船上发生——特别是,火灾在机舱发生,这将造成严重后果。很可能,您的每一次检查和演练清单都能勾上正确的选项,但真正遇到火灾却施展不开。
2017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以2017年第1号令发布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等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就《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有关要求进行了深入解读。
灯浮是帮助船舶安全、便利航行的重要交通设施,直接维系着过往船舶和船员、乘客的安全。船舶在航行中,常常因潮流、操纵、避让等各种原因触碰灯浮,事故发生后如果处理措施不当或不及时可能造成船期延误,甚至导致次生事故的发生。
国际海事组织已发布一份关于解决船舶燃料取样点的位置以及处理有关MARPOL附则VI的硫含量测试样品的指南。IMO建议使用经船旗国同意的指定采样点。如果没有指定的采样点,则建议选择合适的采样点。
作为残骸清除领域的首部专门性国际公约,《内罗毕国际船舶残骸清除公约》(简称“公约”)于2007年5月经国际海事组织外交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15年4月14日正式生效。我国于2016年11月11日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了《加入书》,公约将于2017年2月11日对我国生效(暂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授权签发检查《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45号)要求,现启动2017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进口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件)及有关资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ABOUT船舶登记办法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2月10日施行。《办法》以依法、公正、便民为原则,着力解决船舶登记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未尽的船舶登记规范,归拢了船舶登记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并落实2016年国务院要求进行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办法》到底给我们的航运带
现代化船舶都趋向大型化与高速化,航行中的两船如发生碰撞,其后果十分严重,往往会造成船舶沉没和人员伤亡。海事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碰撞事故发生在狭水道、船舶通航密集水域和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因此,大型船舶在航行中为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遵守避碰规则、港章以及各船公司制定的雾航规则及安全航行制度,加强嘹望,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船舶,以避免发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