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的试验成品锚均应在未经油漆的情况下进行外观检查、称重和试验。外观检查 成品表面不应有裂纹、缺口、夹渣或影响锚使用性能的缺陷,对不影响其强度的表面缺陷允许焊补修整。锚头(普通无杆锚)重量(含销轴和附件重量)应不小于该锚总重量的60%,锚的实际重量与名义重量的偏差应在±7%范围内。拉力试验 无杆锚同时拉两个爪(翻转两面都要进行试验);有杆锚的两个锚爪分别进行试验。拉力负荷应按规范规定进行。试验前应在
2016广东汕头国际海员俱乐部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已发布。事业单位报名时间:1月9-11 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参加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了解更多广东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2016广东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_笔试时间汇总(12月)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
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船舶交通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及《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VTS系统)的区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已于2016年12月8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李小鹏 2016年12月13日
近日,省船舶检验局在济宁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研讨《全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轮机专业部分项目的编写工作。全省沿海船检轮机专业验船师参加研讨,对《全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逐项、逐条业务梳理和讨论,通过集中研讨,验船师进一步熟悉了检验流程,明确了检验项目,为验船师落实检验要求,提高全省船舶检验质量奠定基础。
公司概述 Overview of The Company 南京金建业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是一家集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买卖、租赁、船员管理、船员招聘、劳务派遣、新船试航、船务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船舶服务
为履行好《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保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 起施行。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究竟怎么查?下面就用一张图,让大家有更直观的了解。
中艺国际储运公司江苏公司系由中国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投资设立,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具有中国国际货代企业资质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公司成立于1994年,主要从事江苏、上海及周边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区域进出口货物的海、陆、空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包装、存储、集装箱拆拼装箱服务、送货上门、短途运输服务、保险、报检、报关、订舱、转运、缮制各种单证
南京中海劳务合作有限公司/CHINA MARINE&SEAMEN SERVICE NANJING CORPORATION,简称南京中海/MASES NANJING,成立于2014年10月,是中海海员在南京的子公司。公司拥有独立的海员外派资质。公司的前身和历史沿革为,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代表处(1993年9月-2012年10月),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12年
23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泸州海事局正式挂牌成立。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冠军,交通运输部长江海事局局长阮瑞文,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小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等出席揭牌仪式。
海船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已于2016年12月17日完成升级,本次升级完善调整了哪些内容?了解这些内容,将有助于船员朋友的电子申报。下面,小编带你一睹为快!
为在有限水域容纳较多船舶,在遮蔽优良的港内(多为静水港)可进行尾系泊,俗称尾靠方式。这是一种用单锚或双锚向外固定船首,用系缆使船尾固定于浮筒、岸线、突堤或码头之上的船身与码头接近垂直的停泊方式。
为指导各地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现予印发。使用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部水运局反映。
USCG已发布关于MAN B&W MC-C推进主机的安全警告。近日,一艘散货船在驶出哥伦比亚河时搁浅,原因为主机上的冷却套出现裂缝致使冷却水流失,汽缸盖过热,主机降速,船舶失去推进力和操纵性。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4届会议以第MSC.385(94)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以下简称《极地规则》)的安全相关规定,并以第MSC.386(94)号决议通过了关于使《极地规则》安全相关规定强制实施的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的修正案。
一、目的港交付受阻的概念和构成 (一)定义 本文所称的目的港交付受阻,是指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或者目的港法律规定的,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港之后,收货人没有在约定的或者合理的期间内,合法地受领货物,导致承运人不能依据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法律事实。根据《海商法》的规定,目的港交付受阻主要包括收货人迟延受领货物,拒绝受领货物,以及无人受领货物三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