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触碰灯浮原因及处置
发表于 2017-02-14 15:37
灯浮是帮助船舶安全、便利航行的重要交通设施,直接维系着过往船舶和船员、乘客的安全。船舶在航行中,常常因潮流、操纵、避让等各种原因触碰灯浮,事故发生后如果处理措施不当或不及时可能造成船期延误,甚至导致次生事故的发生。
常见原因
船舶进出港口期间触碰、挤压灯浮的情况较常见,有时甚至造成灯浮整体损坏、移位等。据统计,2015年上海港共发生灯浮被撞事故49起;2016年截至11月底,上海港灯浮被撞事故37起。本文结合事后海事部门的调查结论,对事故的共性原因作一总结。
船长或驾驶员对大型船舶操纵特点心中无数,对顺流落流航速估计不足,缺乏思想准备。多起事故调查结论表明,船舶操纵及转向操作不当使船舶最终处于无法挽回的处境中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能见度突然不良或突然遇到船舶交会,需要避让船舶,又恰逢转弯重要操作,措手不及,船舶压向侧面灯浮。
驾驶人员经验不足。当发现灯浮迫近,未立即停车淌航,而急于采用满舵的动作进行避让,致使船尾加剧甩向浮筒。大部分船尾拖挂灯浮锚链事故均属于这种情况。
未保持正规瞭望,未能与灯浮保持一定距离。浮标在水中受流影响会发生偏移,当船舶经过时,距离过近,船体水下部分剐蹭灯浮锚链;夜间,建筑物和其他船舶的背景灯光干扰驾驶人员观测灯浮发光效果,如不能及时发现船舶周围的灯浮,就很可能碰擦灯浮。
操作建议
当船舶触碰灯浮不可避免时,应尽量避免灯浮链条对船舶车叶、舵的损坏。一般情况下,船舶触碰灯浮只会造成灯浮的损坏,但实际操作中,部分船舶触碰灯浮后对水中情况和船舶自身受损情况不清楚,在此情况下继续航行,灯浮链条搅进船舶车叶,将造成船舶的进一步损坏,影响后续航行计划。因此建议船舶驾驶人员在触碰灯浮后,应及时查看车舵情况,确认车舵清爽后才可用车。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船舶触碰灯浮后,尤其是夜间触碰后,认为无人发现就抱有侥幸心理,不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即擅自离开现场,具有肇事逃逸的嫌疑。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海事航保部门处理船舶触碰灯浮的原则是:船舶隐瞒不报,由主管机关自行查证查实的,主管机关会本着从重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对船公司和船员来说,目前船舶都购买了相应的保险,正常情况下灯浮触碰事故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涉及船员的法律责任。只要船舶能及时确认触碰事故,保险公司及时出具海损担保函,一般不会导致船舶长时间滞留,如此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船舶船期的延误。
灯浮上都装有GPS和GSM等航标遥测遥控设备,加上船舶都配有AIS设备,一旦灯浮异常,海事航保部门可以结合船舶和灯浮轨迹,迅速找到嫌疑船舶。从多年的调查数据看,上海港发生触碰灯浮事故逃逸的案件,绝大多数都能锁定肇事船舶。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船舶触碰灯浮后,肇事逃逸只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法律处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航标的规定:禁止损坏此标志和导航设施。损坏助航标志或导航设施的, 应当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 并承担赔偿责任。船舶发现助航标志或导航设施变异及失常时,应当迅速报告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关于航标的规定:船舶航行时,应当与航标保持适当距离,不得触碰航标。船舶触碰航标,应立即向航标管理机关报告。触碰航标不报告的,航标管理机关可视情节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处理程序》规定:对肇事逃逸船舶及有关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吊销逃逸船舶责任人员船员适任证书。构成刑事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程序
船舶触碰灯浮后,主动报告海事部门(VTS),海事部门将信息转告航保部门。或者船舶未主动报告,航保部门由后台监控数据发现灯浮异常,调取船舶AIS轨迹,查找嫌疑肇事船舶。
海事航保部门联系船东或代理,出示船舶和灯浮触碰轨迹等证据,核实触碰事故。协调海事部门,跟踪船舶靠泊码头或者抛锚的锚地信息,上船进行现场查勘。
在船长确认触碰事故后,海事部门会进行必要的调查,调查期间船舶不得驶离指定地点。
船长向海事航保部门出具海事声明,说明涉案船舶造成某灯浮的损坏,明确承担后续的赔偿损失。船东、船舶代理、保险公司或者保赔协会出具海损担保函,担保函根据受损灯浮和附属设备的损坏情况以及距离维护基地的远近,出具10万~50万元信用或现金担保。
海事航保部门在收到声明和担保函后,经海事部门调查完毕及船舶经海事部门许可后船舶才可驶离指定地点。
船东所属保险公司安排公估人员赴现场或维护基地查勘灯浮损坏情况,就实际损失与海事航保部门进行协商,双方意见一致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费用,航保部门出具凭证,案件完结。
预防措施
根据船舶发生触碰事故的总结和原因分析,为避免事故,建议过往船舶做好预防措施。
准确掌握船舶的各种参数,尤其是旋回参数,并结合货载、航道、风、流及水深等影响因素,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措施做好充分准备,正确掌握大角度转向的操作和时机。
尽量安排引水员或熟悉港口的船长进行船舶进出港操纵。上海港进出港航道来往船舶稠密,航道狭窄,潮流复杂,进出港时,船长或引水员应充分掌握船舶操纵、航道、潮流和气象等各种因素。尤其是重载大型船舶,在航道转向位置时,必须预配合适的流压角,控制好船位,防止船舶发生横移,挤压灯浮。此外,在遇到横穿航道的船舶时,应提前采取避让措施,避免疏忽航道侧面的灯浮造成触碰事故。
及时更新海图,收听航行警告信息。船舶只有配备最新的海图,才能及早识别灯浮位置、灯质等特征;此外,由于汐、海流、事故等,灯浮可能发生移位、漂失、灯光熄灭,无线电信号失常等故障,船舶要及时获取航行警告,对异常信息进行海图标识。
使用安全航速,与灯浮保持适当距离。多次的触碰事故证明使用安全航速是避免触碰的重要措施。航行中,船长要根据当时情况控制船舶航速。《长江口深水航道(12.5 米)试通航期间通航安全管理办法》对北槽进出口船舶的管制、编队、航速提出了详细要求,船舶进出时应阅读并熟悉。灯浮是通过锚链与沉于水底的沉石连接,锚链长度与水域水深的比例在3:1~5:1,这意味着灯浮本身就有着40~70米的旋回半径,如果加上潮流等因素,灯浮的实际位置与海图上的位置会有一定的距离,船舶驾驶员在进出港航行时要认真瞭望和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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