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运单位、船员朋友: 2017年7月18日,广东海事局印发了《广东海事局辖区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辖区部分航行规则进行了修订,小编详细整理了广州海事局辖区修订内容,希望对广大航运单位、船员朋友更清晰了解修订内容、明确航行安全要求有所帮助。
随着港口国控制的发展和深入,船舶检查逐渐从广度向深度发展,除传统的常规检查外,现在还引入了集中大检查的方式,即在一段时间内(一般为当年的9月-11月),对船舶某一设备或某项操作进行专门的详细检查,这就是集中大检查CIC。
对于大型船舶,由于受自然环境和通航条件的限制,加上其本身排水量大、惯性大、盲区大、操纵性差等特点,所以在避让时必须首先注意“及早”两个字,即及早发现来船、及早控制船速、及早适时用舵、及早采取回舵。相对于小型船舶而言,大型船舶能否及时发现来船和严格把握好船舶操纵中用车或用舵的提前量更为重要。
船舶进厂及靠港检修时,或某些船舶靠港停泊时,可以用陆地的电源来供电,称为“岸电”。接岸电时,陆上电源通过电缆通常接到位于主甲板层的岸电箱,岸电箱一般都有岸电电源指示灯、断路器或开关加熔断器、岸电接线柱、相序指示灯(或负序继电器)。换接岸电的操作是在主配电板上进行的,在主配电板上除岸电开关外,还设有岸电指示灯,指示岸电箱已合闸。
巴黎备忘录组织(Paris MOU)公布了今年CIC集中检查会战的检查表。今年的CIC目标是检查船舶导航设备是否符合SOLAS第五章中要求以及船员是否熟悉导航设备的操作。今年巴黎备忘录组织依旧会联合东京备忘录(Tokyo MOU)共同开展CIC检查,检查将从2017年9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加拿大费沙尔学会(Fraser Institute)是一家私营、无党派的政策制定智囊团机构,近日发布的一项最新研究表明,管道石油运输比铁路石油运输更安全,其安全指数是铁路石油运输的二倍,然而油轮运输石油安全指数要更高,而且在过去40年里,油轮运油的安全性还得到了显著提高。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简称《方案》),提出着力推进已建集装箱、客滚、邮轮、大型客运和干散货5类专业化泊位的岸电设施改造。2020年年底前,全国主要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区内港口共布局493个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的专业化泊位。
本文来自:广州海事最近,交通运输部第四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作修改,根据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将船舶开展有关防污作业的审批制度改为了报告制度,并明确了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注意啦!小编为你详细整理了修订内容,并进行解读,希望对防污作业单位及船员朋友更清晰了解修订内容、明确作业
自去年9月开始,巴黎备忘录、东京备忘录、黑海备忘录等备忘录成员国陆续开展对MLC2006集中大检查活动以来,时有船舶因不满足相关要求而遭到滞留。那怎样才能顺利通过MLC2006集中大检查呢?请听笔者(船长)讲述在欧洲接受检查的经历,供同行参考。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新的办法将从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是5年。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柳鹏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分析了现状与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设定了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加强我国管辖海域海底地震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海警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网络等多项涉海任务。
为规范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制定了《船舶安全监督选船标准(试行)》。一外国籍船舶港口国监督按照东京备忘录组织公布的选船标准实施。二船舶安全监督选船标准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的安全监督。选船标准明确了目标船舶的检查时间窗口,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时间窗口实施检查。三海事管理机构使用船舶动态管理系统(新版2.0)选船模块开展选船和检查信息录入,船舶动态管
部海事局近期印发了《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7】301号,下简称“301号文”)和《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7】300号,下简称“300号文”),为做好上述两个规范文件的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由于固体散装货物自身的特性及运输保管要求不同,在装运过程中,为确保货物质量及人身、船舶和环境安全,应严格遵守有关国际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总结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经验,促进固体散货的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