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MLC2006集中大检查
发表于 2017-07-31 17:03
本文来自:中海海员公司
自去年9月开始,巴黎备忘录、东京备忘录、黑海备忘录等备忘录成员国陆续开展对MLC2006集中大检查活动以来,时有船舶因不满足相关要求而遭到滞留。那怎样才能顺利通过MLC2006集中大检查呢?请听笔者(船长)讲述在欧洲接受检查的经历,供同行参考。
MLC2006公约的PSC检查内容
1.初步检查
检查官首先对船舶所持有的船级社出具的证书和资质证书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船级社的定期审核;MLC2006符合声明PART I和PART II;海员派遣机构是否有合法资质以及派遣机构和船东是否有协议等。
2. 详细检查
如果存在没有证书或者证书失效,或存在“明显理由”,检查官将对船舶进行MLC2006符合性详细检查。
检查官关注的常见问题及应对
1.未成年在船工作
公约要求:海员手册(或公司安全体系文件)应明确提及18岁以下的海员,禁止雇佣或聘用16岁以下的海员。船舶所属的船旗国应对海员的年龄进行规定,禁止雇佣或聘用18岁以下的海员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应对检查:
如果船上有16~18周岁的外籍海员(中国籍海员不满18周岁不能申办海员证),船长应:
(1)检查海员名单或官方证书上的出生日期;
(2)检查18岁以下海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的工作安排表;
(3)检查船上标识的可能对18岁以下海员安全构成危害的工作类型;
(4)检查事故报告和安全委员会报告,确定是否涉及18岁或不足16岁的海员;
(5)18岁以下的海员是否在夜间工,是否从事可能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6)根据船型,确定可能对18岁或18岁以下海员安全构成危害的工作类型,并进行张贴展示。
2. 海员健康证书
公约要求:所有海员应持有经认可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的有效健康证书(有效期为1-2年)。在紧急情况下,船旗国可以通过签发免除函或等效文件的形式来允许海员在没有健康证书的条件下工作至下一个可获取健康证书的停靠港,前提是没有健康证书条件下的工作不超过3个月和持有过期健康证书的过期时限在6个月内。
应对检查:
(1)检查海员健康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以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海上工作;
(2)检查健康证书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体检医师、医疗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3)检查外派海员持有的健康证书是否用英文书写以及是否有限制条件。
3. 船上个人安全培训
公约要求:高级海员工作交接时应熟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所有海员都应该在交接班前签署接受公司规章的声明。在开航前和登船后48小时内,每个海员都应熟悉相关船上安全和保安情况;登船后两周内每个海员都应熟悉其船上的相关职责。负责培训的高级海员和船长应熟悉各岗位和部门的检查表并签字确认。“船上个人安全培训”为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而不论其在船职责如何,否则不得允许在船上工作。
应对检查:
(1)检查船员名单,了解船员工作职责、船舶实际配员和证书有效期信息;
(2)检查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实船员职务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服务簿、海员证和护照是否满足最低配员中的相关要求;
(3)检查海员个人安全培训记录是否完备,包括船上组织的各类演习。
4. 海员就业协议
公约要求:每名在悬挂公约成员国旗帜的船舶上工作的海员都应持有一份由海员和船东或船东代表双方签署的海员就业协议或类似协议证明,一份副本在船上海员档案中,一份副本在船员海员舱室里。
应对检查:
(1)检查海员持有的就业协议(或集体协议)与审批的DMLC Part II及其附件是否一致,船上至少有一份英文标准版;
(2)检查海员的在船的就业期限、船上就业记录,并确认其中没有对海员工作质量和其工资的陈述;
(3)保证船员在签署协议前,船员已对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了审阅和征求了意见;
(4)检查船上所有海员的就业协议是否包含了公约强制要求的内容。
5. 海员招募和安置机构证书
公约要求:“如果某成员国有以招募和安置海员为主要目的或招募和安置相当数量海员的***招募和安置机构在其领土内运营,那么这些机构必须依照一种标准化的许可证或其他形式的规范制度运营”,船公司应确保船员代理公司的运行满足MLC2006的证书要求。
应对检查:检查招募和安置机构(船员代理公司)的证书或证明文件是否满足MLC2006的要求。
6. 船上生活处所检查
公约要求:船上应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海员起居舱室干净、体面的宜居环境,并保持良好状态,每次检查的结果均应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查。
应对检查:
(1)确认由船长或其授权下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以现场巡查方式,查看船上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检查内容应至少包括:海员生活处所的供暖通风、噪音和振动及其他环境因素、卫生设施、照明、起居舱室构造与设备的维护保养,比如:起居舱室和餐厅是否保持干净,家具和设施状况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满足规定,空调(供暖)系统运转是否正常,起居舱室和走廊照明是否正常、有无松散电线,有无害虫出没,物料堆放,通风是否良好,门开关是否正常,能否闭锁,男妇海员卧室是否分开,洗衣设施是否足够、能否正常使用,盥洗处所是否保持干净,卫生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排水是否畅通,地砖是否良好,有无漏水,冷热水是否即刻可用,通风同其他起居舱室是否分开并直接通向露天,医务室内医疗设备、仪器是否整洁有序,是否作为海员起居舱室,医药箱是否放在医药柜内,有无用药和设备使用说明,等等。
7. 船上食品和饮用水的供应、储存及相关处理设备
公约要求:饮用水的化验分析应满足船旗国的要求,如果船旗国没有要求,就要满足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食品的储藏要满足MLC2006/海员手册或公司体系文件的要求,每周菜谱应张贴在餐厅,餐食质量、营养价值和食物数量应达最佳化。
应对检查:
(1)确认对食品和饮用水的供应、处理和储存食物的空间、厨房及其设备的准备和供应、视觉观察膳食设备包括厨房及储存间的卫生适于供应膳食这些事项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记录;
(2)检查确认船上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具备合适的质量和数量;
(3)检查记录包括食物和饮用水的采购管理、日常检查、厨房卫生和设备维护、餐厅菜单计划及“周食谱”记录,保证食品供应的多样与质量,等等。
8. 安全委员会
公约要求:对于船员人数5人以上的船舶必须成立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会议记录的相关格式根据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规定进行制定,并放在船上供PSC检查。
应对检查:
(1)检查船上安全委员会成立及其成员情况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安委会的定期会议记录,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内容及预防措施,并有效存档方便查阅。
9.医护培训证书
公约要求:不配备医生的船舶,在船上至少有一名海员的一部分正式职责是负责医疗和管理药品,船上应至少两名高级海员持有医护培训证书。
应对检查:
(1)检查记录及装备,确认船上健康保护和医疗要求符合一般规定;
(2)检查确认船上按照最新版《国际船舶医疗指南》要求进行医疗配备,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配备和管理,以及过期药品的处理;
(3)不配备医生的船上保证有一名海员能够胜任医疗急求的职责并持医疗培训证书;
(4)检查海员医疗报告表格随船携带。
10. 船上投诉程序
公约要求:船上负责MLC的高级海员应向每个海员提供船上投诉程序的文件,回执保存作为收到的证据,公司MLC2006负责人、船旗国及海员所在国的联系方式、投诉程序等信息应张贴于公共区域。
应对检查:
(1)检查船上投诉程序文件是否符合公约要求,是否使用了船上工作语言;
(2)向海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投诉程序文件,是否包括了最新的船旗国主管当局和海员居住国主管当局的联系信息,以及在保密的基础上能就海员的投诉向其提供人公正的建议,在其他方面帮助他们遵循船上可用的投诉程序的船上人员姓名。
11. 海员工资支付
公约要求:公司应严格按照签署的就业协议和合同中的工资间隔期给付海员薪水。PSCO可能会单独询问海员的工资支付情况。
应对检查:
(1)检查就业协议和工资发放记录等文件,确认就业协议工资或相关集体文件中明确的工资支付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2)确认海员获得的工资及月度账单与就业协议一致;
(3)海员工资的国家法律或条例或集体协议谈判已被通过的,检查就业协议中规定的工资是否与国家海员工资规定一致。
总之,作为保护海员权利的公约,MLC2006越来越受到各国重视,各港口国对该公约实施情况的检查也越来越重视。为了更好地通过MLC2006集中大检查,首先船东要严格地按照公约要求实施各部分内容,并要求船长在船严格执行;其次船长要将公约执行的情况反馈给船东,及时消除相关缺陷。只有船岸一起努力,才能顺利通过MLC2006集中大检查。
*改编自集团内部刊物《中远海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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