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港口国监督程序(Procedures for Port State Control)一直都是各备忘录成员国PSCO的工作指南,历经多次修订,内容不断更新和完善,对规范港口国监督检查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培中心“海培云课堂”正式开始啦!不需要住宿费,不需要车旅费,不需要伙食费,只要你有电脑和不错的网速,在家或者在船上就能参加更新课程。在参加培训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须知:1、参加网络课程硬件要求:线上培训请提前准备好学习设备,推荐使用电脑或平板电脑进行学习(不建议使用手机),确保网络稳定、流畅;2、学习过程中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确保课时在线,培训中会进行不定期点名,需学员做出应答,海事主管部门
2020年是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第83号)(以下简称83号公告)全面实施的关键年。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涉及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清单(第三期)》(简称《清单》),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熟悉掌握政策,抓好落实。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航运公司妥善解决疫情期间船员换班困难问题,3月12日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公告,指导航运公司做好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换班工作,保障船舶正常运营,保护船员劳动权益。
疫情发生以来,交通物流企业为疫情的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为支持物流业复工复产和持续健康发展,决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现就政策具体执行解答如下
2020年3月12日,东京备忘录针对COVID-19疫情的爆发给航运业界带来的影响,就检验、检查、审核及证书的展期、船员超期服务、船员证书到期等问题,发布应对COVID-19疫情爆发影响的指南,便于备忘录各成员国统一协调处置这些情况。
长江口南槽航道航标大规模调整即将开工,这是继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后,按照长江口“一主两辅一支”航道体系的总体规划,实施的又一重大航道整治工程。
厦门港5#锚地、7#锚地受到航道工程建设影响,同时考虑到厦漳客运航线船舶穿越锚地航行的风险,为优化厦门港营商环境、充分利用锚地资源、保障船舶航行、锚泊安全,现将5#锚地、7#锚地做出如下调整。
船员朋友们,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解决因受国外港口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导致部分在船船员持有的海员证临近过期问题,我局制定了在船船员海员证办理指南,敬请留意。
3月5日,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分区分级做好水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继续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根据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检验检疫部门要求视情推进水路客运逐步有序复航,客船载客率不超过50%。
重点关注丨3月1日起船舶禁止携带不合规燃油 PART I公约要求2018年10月,MEPC第73次会议以MEPC.305(73)决议通过了MARPOL附则VI修正案,修改了第14.1条要求:“船上使用或者携带供使用的燃油硫含量不允许超过0.50% m/m”。该要求将于2020 年3月1日起实施,届时除非船舶采用替代方法(废气滤清装置-EGCS),否则将禁止载有用于船舶推进或船上运行设备燃
3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