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参加大陆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方便台湾同胞参加大陆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根据大陆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对台湾同胞参加大陆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授权负责台湾同胞参加大陆船员培训
为方便台湾同胞报名参加大陆船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台湾同胞可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大陆具有相应船员考试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船员考试。二、台湾同胞报名参加大陆船员考试及相关事项,按照《台湾同胞参加大陆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8年8月31日...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维护观测水文测验 各有关单位、船舶: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将开展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维护观测水文测验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作业时间2018年8月19日1400时至8月20日1700时;8月26日1000时至8月27日1300时,昼夜连续作业。二、作业船舶苏通测8、苏交测9、常丰交测1、江苏三航工788、沪崇渔工24103。
【通告】张家港孚宝仓储有限公司孚宝化工码头 二期工程施工 张家港孚宝仓储有限公司孚宝化工码头二期工程施工 各有关单位、船舶: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将开展张家港孚宝仓储有限公司孚宝化工码头二期工
福姜沙南水道航道维护性疏浚作业 各有关单位、船舶:据航道部门近期观测数据显示,长江福姜沙南水道FN#15红浮至FN#17红浮航段航道内出现淤浅趋势。为保证航道维护尺度,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将对福姜沙南水道开展维护性疏浚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作业时间2018年8月9日至11月6日,每日0600时至1800时。二、作业船舶航浚15。三、作业区域(一)疏浚区域长江福姜沙南水道FN#15
关于发布《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和停泊导则》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驾引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现发布《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和停泊导则》,请各有关单位、船舶驾引人员学习掌握,并在实际操作中运用。原《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试航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试航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进行效用试验等相关活动。第三条 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负责船舶试航安全监督。第四条 船舶修造企业是其修
各有关单位、船舶:连申线航道是江苏省境内南北水上运输的主通道,交通繁忙。该航道的长江连接段位于福姜沙水道,南岸连接点为张家港巫山港,北岸连接点为靖江焦港。福姜沙水道分为福北、福中及福南三条水道。随着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开通试运行,福中水道航行的船舶大型化趋势日益明显,通航环境趋于复杂,尤其是福中水道上段多股船流交汇,船舶划江横越频繁,存在较大的船舶碰撞风险。为规范连申线航道长江连接段船舶
来自:曹妃甸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航行通告 冀曹海航〔2018〕010号 关于实施《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2018)》的通告经修订的《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2018)》已于2018年4月28日经交通运输部公告(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43号公告)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交通
根据最新测量成果,南槽航道S33号灯浮上游2100米至下游1000米,航道内至航道北边线200米范围和S34号灯浮至其下游1800米航道南边线附近范围内水域部分水深浅于5.0米。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当前渔船检验工作中的有关要求,保持渔船检验工作平稳有序,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
航经九江辖区的船舶和船公司:为打造平安西江安全和谐通航环境,请各船舶遵照广东海事局辖区船舶安全航行管理规定,安全航行,谨慎驾驶!规定全文请点击https://www.gdmsa.gov.cn/upload/file/20180530/15276486687533674.pdf下载阅读。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
2018年6月25日是第八个“世界海员日”。为广泛宣传“世界海员日”的重要意义,营造热烈的节日气氛,交通运输部决定: 2018年6月25日当天日出至日落,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光租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捞、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和交通运输系统非涉海的各单位,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 特此通告。
为服务船员发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第五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予以公布。2018年7月1日起实施。1异地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内河船舶可向任何具有核发相应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2按需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内河船舶根据营运需求,可同时持有航行于不同航段和水域所要求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新版证书可直接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