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们通俗意义上理解的“船舶过户”,包含了原船籍港船舶注销登记手续和新船籍港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两项业务申请主体不一样,申请材料不一样,如果是转船籍港的船舶买卖,申请受理的海事机构也不一样,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两项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需布设围油栏或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散装 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名录》的公告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9年第三期社会船员岗前适任培训计划开设: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四个职务岗位适任培训班,每班计划招收学员80名。该培训按照“11规则”培训并参加“11规则”适任考试,培训为期约三个月。有培训需求的公司和船员,请抓紧时间报名,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布如下:1.请确认培训前已经完全符合相应职务晋升或吨位(功率)提升的海事局相关文件中各项要求的条件。2.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适
浙江海事局201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公 布 啦适用范围(一)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含电子电气员)及 GMDSS 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二)无限航区、沿海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学生考试和评估。申报方式1.在校的航海类学生,由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2.申请
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的意见为全面履行STCW公约,深化船员管理“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海船船员适任能力,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航运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于6月10日前反馈中国海事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李跃全;
船用救生衣适用于船舶乘员救生用,而工作救生衣不配备救生衣灯、提环和伴带,且外观明显的标注“工作救生衣”,适用于船员工作、码头人员工作以及防汛救灾时使用,船舶配备工作救生衣不能替代船用救生衣,部分船舶对救生衣不了解,使用工作救生衣替代船用救生设备。
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74届会议于本月13-17日召开,通过了MARPOL附则I、II、V、VI和NOX技术规则关于使用电子记录簿的修正案,将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5-2020年)》,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等领域标准化发展,交通运输部颁布《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