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船机制|江苏海事局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联合通告,你知道了吗?
发表于 2019-06-04 17:37
近日,江苏海事局联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对外发布联合通告,在长江江苏段水域全面推行实施危化品运输高质量选船机制。
危化品运输高质量选船机制,是一种的危化品船舶安全管理新模式,通过倡议成立码头联盟,制定统一的推荐选船标准,指导建设选船信息管理平台等举措,实现长江江苏段全区域115家危化品货主(码头)全面实施高质量选船机制,实现运用市场机制淘汰安全技术状况差、环保水平低、管理能力差的低标准航运公司和低标准船舶的目的。
选船机制高质量体现在哪里?
一是选船检查标准高。
将选船检查项目按重要程度分三类,单壳化学品船、非体系内船舶、配员不足等情形将作为一类项目实施“一票否决”。
二是选船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江苏海事局指导开发了选船机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选船检查终端电子化,选船检查要求和结果全公开、信息全共享。
三是选船机制参与程度高。
长江江苏段全区域115家危化品货主(码头)全部参与实施选船机制,并确保2019年选船检查覆盖率90%以上,全面压缩低标准船舶市场生存空间。
危化品运输高质量选船机制具体内容有哪些?
实施主体
长江江苏段危化品货主(码头)
实施对象
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油类、化学品、液化气体)的船舶及其航运公司
实施要求
(一)危化品货主(码头)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认清形势,积极参与。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原则,响应倡议,积极参与建立区域行业联盟,共同研究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货主(码头)宣传检察标准,搭建统一信息平台实现选船信息共享,组织专业检查队伍开展选船检查和评估,2019年底前靠泊装卸作业的危化品船舶选船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委托第三方实施选船检查的,应当建立对第三方检查行为监督和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违法乱纪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进入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危化品船舶及其航运公司,要积极配合货主(码头)开展高质量选船检查,在选船时,优先选择双壳、安全技术标准高的船舶,淘汰低标准船舶;加强公司内部船员培训,提升船员操作水平;建立并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被危化品货主(码头)选船检查淘汰,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船舶,主动退出长江江苏段水上运输市场。
(三)江苏海事局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通过加强对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实施诚信公司、诚信船舶和诚信码头制度等方式积极支持和帮助货主(码头)实施高质量选船机制,推动规范诚信的货主(码头)、航运公司高质量发展。对拒不配合,有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货主(码头)、航运公司,将列入交通、海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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