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IMO发布Circular Letter No.4204/Add.16通函件,后附《船岸界面人员应对COVID-19安全指南》(下称《指南》),该《指南》旨在通过实施基于风险管理和畅通交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船舶船员和岸基人员的主要关切和期望的问题,以解决涉及船岸界面所有人员的COVID-19风险。
船上工作不同于一般的陆上工作,狭小的空间布满各种机器设备,在船舶的整个运营过程中,容易由各种小问题引发严重事故。船上环境又是缺医少药,所以海员朋友一定要重视个人安全防护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党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指导船舶和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在船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船舶运输生产秩序,我局组织制定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1.0)》,现予发布。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20年2月24日发布了《船舶管理新冠肺炎患者/疫情操作注意事项(临时指南)》。该文件是根据目前可获得的关于2019年冠状病毒肺炎(先前命名为2019-nCoV,现在更名为COVID-19)传播(通过呼吸道飞沫或与受感染者直接接触的人际传播)的证据编写的。
船员朋友们:下面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直属海事局辖区目前开展海船船员职业健康体检业务的机构信息(截止到2020年2月26日),建议您如无特别迫切需要,暂缓进行体检,减少新冠病毒交叉感染风险;如您确须前往,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祝您健康平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各地医护物资需求骤增,各类消毒液、酒精等货物的运输也不断增多。此类货物都具有一定氧化、易燃的特性,在水上托运运输时需予以注意,在确保疫情物资快速运达的同时也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
男,50岁,船民,暂驻南京市建邺区。1月10日开船从芜湖至武汉,1月20日曾上岸卸货、购物;1月22号开船至镇江装货;1月25日起出现不适症状,自行服药;1月28日起出现发热症状;1月31号开船至南京江心洲锚地,期间未上岸;
2月5日晚上7点22分,君山片区管理局接区疾控办紧急通知:流水镇某村村民周某,1月28日乘坐动车从福清前往浙江宁波,与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同车厢,属于新型肺炎确诊者密切接触人员。但由于该村民人在浙江海域跑运输船,手机暂无信号,要求君山片区密切关注该村民动态。
为进一步帮助船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船员健康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防止疫情通过船舶传播,保障广大船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船舶运输生产秩序,特制订本指南,本指南参考了中远海运特运公司工作指引以及非典期间航运公司防护的实践,适用于各类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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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芜湖段东梁山水域,一艘来自湖北的货船已经停留了十多天,原本同行的船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目前还有4名湖北籍船员正按照要求在船上隔离。为了让这四名船员生活得到保障,芜湖市多方联动,把温暖送入船员心中。
自世界卫生组织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各国纷纷加强对来自中国的船舶检疫措施,且不少国家已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对中国公民或来自于中国的人员采取不同程度入境管制措施。
1月26日,大年初二晚上19点43分,天津海关所属南疆海关的值班室里,一阵电话铃响起 :“是南疆海关么?停靠在南疆港区南11号泊位的‘广东虎’轮上的两名船员出现了发热症状,其中一名船员去过武汉,另外一名船员出现了咳嗽,该怎么办?” 代理公司人员来电报告情况,沙哑的声音透着浓浓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