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醇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醇燃料动力船舶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促进新能源在船舶行业应用,我局组织制定了《醇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hipfg@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
附件:
1.《醇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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