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船员培训收费标准一览表(参考)
- 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解读
- 20规则晋升及变化图解
- 20考规实施办法
- 2023年上半年考试计划
- 海船船员培训周期及规模(参考)
- 培训项目及报名条件
- 海事局各类船员证件办结时限一览表
- 海船船员考试科目——科目及格分数线
- 海船船员考试科目——驾驶
- 海船驾驶专业适任理论、评估考试科目
- 海船船员考试科目——轮机
- 海船轮机专业适任理论、评估考试科目
- 海船船员考试科目——电子电气
- 海船船员考试科目——无线电
- 内河船员考试科目——驾驶
- 内河船员考试科目——轮机
- 引航员考试科目
- 内河船员发证资历要求
-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培训
-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抽考项目表
- 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见习资历要求
- 再有效的相关问题解答(一)
- 再有效的相关问题解答(二)
- 海船船员合格证培训
-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一览表
- 海船船员特种船货物操作
- 海船船员海进江培训
- 非自航船舶
- DP相关培训
- 其他相关培训(游艇)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申请适任证书的培训、资历和要求
- 见习记录簿
- 三副《船上培训记录簿》审核要点
- 内河船员值班规则(2020修正)
- 内河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修正)
- 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20修正)
- 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修正)
- 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2020)
-
- 公约条约(防污)
- 公约条约(贸易)
- 公约条约(船舶)
- 公约条约(船员)
- 公约条约(其他)
- 我国已加入或批准公约
- 法律(海事类)
- 法律(行政类)
- 法律(民事类)
- 法律(其他相关)
- 行政法规(通航安全)
- 行政法规(船舶监督)
- 行政法规(船员管理)
- 行政法规(危管防污)
- 行政法规(调查处理)
- 行政法规(营运管理)
- 行政法规(行政管理)
- 行政法规(其他相关)
- 行政规范
- 国务院文件(行政管理)
- 国务院文件(疫情防控)
- 国务院文件(海事业务)
- 地方性法规(信用管理)
- 地方性法规(航行安全)
- 地方性法规(环境保护)
- 地方性法规(法制管理)
- 部门规章(行政执法)
- 部门规章(通航保障)
- 部门规章(船舶管理)
- 部门规章(船员管理)
- 部门规章(危防管理)
- 部门规章(船公司管理)
- 部门规章(海事调查)
- 部门规章(营运管理)
- 部门规章(港口航道)
- 部门规章(渔业管理)
- 部门规章(信用管理)
- 部门规章(船检管理)
- 部委文件(行政执法)
- 部委文件(应急指挥)
- 部委文件(通航管理)
- 部委文件(船舶监督)
- 部委文件(船员管理)
- 部委文件(危防管理)
- 部委文件(安全管理)
- 部委文件(营运管理)
- 部委文件(渔业、港口)
- 部委文件(疫情防控)
- 中国海事局(行政执法)
- 中国海事局(通航管理)
- 中国海事局(船舶管理)
- 中国海事局(船员管理)
- 中国海事局(危防管理)
- 中国海事局(船公司管理)
- 中国海事局(海事调查)
- 中国海事局(船检技术法规)
- 长江航务管理局
- 江苏局文件(行政执法)
- 江苏局文件(指挥应急)
- 江苏局文件(通航管理)
- 江苏局文件(船舶管理)
- 江苏局文件(船员管理)
- 江苏局文件(危防管理)
- 江苏局文件(安全管理)
- 其他直属局文件(上海)
- 其他直属局文件(辽宁)
- 其他直属局文件(河北)
- 其他直属局文件(浙江)
- 其他直属局文件(长江)
- 其他直属局文件(天津)
- 其他直属局文件(山东)
- 其他直属局文件(海南)
- 指南标准(地方标准)
- 指南标准(行业标准)
- 指南标准(国家标准)
- 检验规则(船舶)
- 检验规则(船员)
- 检验规则(港口码头)
- 检验规则(其他)
- 海事通知一
- 海事通知二
- 司法相关(司法解释)
- 司法相关(最高院文件)
- 司法相关(地方高院)
最近网传操作级题库公开,求真实性。 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官方网站(https://www.msa.gov.cn/)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便利船员远程学习和船上培训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第2号),船员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www.msa.gov.cn),点击“我要办事”,通过个人账户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船员管理”-“船员远程培训平台”,选择“船员培训大纲熟悉训练”;或者通过关注“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培训”-“远程培训”,选择“船员培训大纲熟悉训练”,即可下载并学习相关船员技能训练习题。
请问社会上(如网站、论坛等)公布的题库是否和考试题库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的公告》(2014年第3号),2014年6月25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考试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了船员实操评估题库。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便利船员远程学习和船上培训的公告》,海事局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个人账户名下以及微信公众号“幸福船员”,增加了“船员培训大纲熟悉训练”模块,以方便船员的学习。
我们听说通过三副、三管的有些理论考试科目或评估项目可以免除水手、机工相应的考试,请问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通过三副适任考试并通过“水手工艺”评估的,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水手适任考试;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机工适任考试;通过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考试。
通过二/三副《船舶操纵与避碰》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两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水手《水手业务》科目成绩。通过二/三副《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无限航区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二/三副《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水手《水手值班》评估成绩。
通过二/三管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三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机工《机工业务》科目成绩;通过二/三管轮《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和高级值班机工《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通过二/三管轮《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设备操作》评估的,这两个项目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值班机工《设备拆装与操作》评估成绩;通过二/三管轮《金工工艺》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金工工艺》评估成绩。
通过电子电气员《船舶电气》《船舶机舱自动化》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三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的电子技工《电子技工业务》成绩;通过电子电气员《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电子技工《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电子电气员《船舶电站操作与维护》《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评估的,这三个项目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电子技工实际操作》评估成绩。
满足适任证书再有效资历要求的可以不需要知识更新培训,但为什么基本安全、精通艇筏、高级消防等培训合格证再有效需要知识更新培训? 我国是STCW公约缔约国,符合公约规定是履约的基本要求。根据公约规定,具备一定海上服务资历可以表明船员持续适任,可以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但对于基本安全、精通艇筏、高级消防等培训合格证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明确了部分能力每5年需要在岸上新培训,比如跳水、翻筏、灭火等。
海船船员如何申请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甲板部高级船员申请内河驾驶专业《适任证书》,应先通过相应类别和职务资格的《避碰与信号》科目考试。
持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的海船船长和甲板部高级船员,可按照“海转内”职务、任职资历对照表直接申请与《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的航线,类别职务相对应的内河《适任证书》;持有有效的海船一等适任证书的,可直接申请相应内河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所有内河船舶)。
申请其他航线证书的,还应参加相应的航线证书培训和考试。听说值班水手考试有必过题,如错一道就视为不及格,是这样的吗?如是,具体是哪一门科目? 根据现行船员考试安排,无限航区值班水手《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中“舵令”有必过题要求,如错一道就视为不及格。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方式有哪些?各考试科目的及格分为多少?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理论考试的方式有纸质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实操考试的考试方式有多种,有实船操作、模拟器操作、设施设备操作以及问答等。(二)理论考试以纸面或计算机方式进行。各科目理论考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避碰与信号》科目及格分数为80分,其他科目及格分数为60分。实际操作考试可根据各考试机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要求确定考试方式,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适任航区(线)扩大或者延伸考试需要考试哪些项目? 注:
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4.沿海航区的船长和驾驶员免除《航海英语》理论考试科目。
5.通过二/三副《船舶操纵与避碰》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两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水手《水手业务》科目成绩。
6. 申请“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免除《船舶结构与货运》理论考试科目。
7.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船长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适任证书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注:
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5.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已取消《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设备限制的,吨位提高时免于相应设备操作项目的评估。
6.通过二/三副《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无限航区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二/三副《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水手《水手值班》评估成绩。
7. 申请“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免除《货物积载与系固》评估项目。
8.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大副、船长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适任证书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评估项目。
注:
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考试科目。
4.沿海航区的轮机长和轮机员免除《轮机英语》理论考试。
5.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蒸汽轮机科目的考试。
6.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燃气轮机科目的考试。
7.通过二/三管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三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的值班机工《机工业务》科目成绩。
注:
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通过二/三管轮《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和高级值班机工《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二/三管轮《动力设备拆装》和《动力设备操作》评估的,这两个项目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和等级值班机工《设备拆装与操作》评估成绩;通过二/三管轮《金工工艺》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值班机工《金工工艺》评估成绩。
5.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蒸汽轮机操作项目的评估,申请取消适任证书蒸汽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应增加蒸汽轮机机工值班项目的评估。
6.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轮机长、轮机员应增加燃气轮机操作项目的评估,申请取消适任证书燃气轮机船舶适用限制的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应增加燃气轮机机工值班项目的评估。
注:
1.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电气员英语》考试科目。
2.通过电子电气员《船舶电气》《船舶机舱自动化》和《船舶管理》科目的,这三科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的电子技工《电子技工业务》成绩。
注:
1.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2.申请沿海航区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免除《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3.通过电子电气员《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评估的,该项目成绩可作为电子技工《电子技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成绩;通过电子电气员《船舶电站操作与维护》《船舶电子电气管理与工艺》《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评估的,这三个项目成绩可作为相应航区《电子技工实际操作》评估成绩。
申请适任理论考试和适任评估的次数,是分别计算次数,还是合并计算? 适任理论考试和适任评估的次数是分开计算的,理论初考、评估初考后各有5次补考机会,考试有效期为初次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申请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应考哪些科目? 应考科目按以下专业分类:
(一)驾驶专业
(二)轮机专业
备注:1.一类三副升一类二副、一类三管轮升一类二管轮、三类驾驶员升三类船长、三类轮机员升三类轮机长免予适任考试;2.不得超越类别和职务资格申请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