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违法记分(问答)

  •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吊销期结束后,如何申请新的《适任证书》?

    您好,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或者其它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而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被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吊销《适任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两年后重新申请需通过同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适任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向发证机关申请与原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船员《适任证书》。


  • 我于2016年7月份取得了三副适任证书,现已被记分8分,问一下记分周期是按我适任证书签发之期周年计算还是在2016年计算,如果记满15分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个记分周期是按1个公历年计算的(如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适任证书签发日期无关。如果记满15分,你可以到最后实施违法记分或者船员注册地或者适任证书签发的海事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海事机构予以销分。违法记分情况将会记入船员管理系统。


  • 请问一下,有过犯罪记录,十年前的,可以申请考试无限区域的船员吗?

    有无犯罪记录,对申请报考没有特别限制,只要能在系统里报名成功就没有问题。但如果在以后需要申请办理海员证,海事管理机构会通过出入境管理机构共享信息核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


  • 参加违法记分法规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该怎么办?

    考试不合格的,应要求当事船员重新参加法规培训及考试。重新参加考试和培训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