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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考试科目——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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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沿海航区的轮机长、轮机员和高级值班机工免除英语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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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二管轮与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750千瓦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3.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750千瓦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应参加的评估项目。

4.表中标注“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 “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仅为无限航区评估项目。

5.表中功率提高是指沿海航区未满750千瓦船员申请750至3000千瓦时的评估项目。

6.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轮机长功率提高仅需通过《轮机模拟器》评估项目。

7.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和《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

8.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二、三管轮功率提高仅需通过《电气与自动控制》评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