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被要求修改海员“权利法案”
发表于 2016-12-15 16:56
欧共体船东协会(ECSA)和欧洲运输工人联盟(ETF)正在要求欧盟委员会按照MLC 2014年修订案来修订其指令“Directive 2009/13/EC”。MLC 2014年修订案将于2017年1月18日生效。
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和欧洲运输工人联盟(ETF)正在要求欧盟委员会修改有关海员获得体面的工作条件的权利的社会合作伙伴协议指令。
这一指令在2009年通过,体现了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海事劳工公约》(MLC),MLC是一项国际协议,设定了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几乎每一方面的最低要求。现在,社会合作伙伴希望欧盟委员会按照MLC 2014年修订案来修订其指令“Directive 2009/13/EC”。
“国际劳工组织在2014年通过了对这一国际规则的若干修订,添加了相关规定以进一步确保如果海员被船东遗弃,海员及其家人的福利。”欧共体船东协会社会对话发言人、来自英国航运公会的Tim Springett评论道。“为了保持一致,我们希望确保这些新规定也被添加至英国法律,我们的社会合作伙伴协议。”他总结道。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设定了最低要求以改善海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招聘和配置惯例、雇佣条件、作息时间、遣返、年假、薪资待遇、住宿、娱乐设施、餐饮、健康保护、职业安全和健康、医疗护理、岸上福利服务和社会保障。
“新的修订案要求船东需具备财政担保,以承担维持和遣返被遗弃海员的费用。其还扩展了有关船东对船员在工作期间出现患病、受伤或者死亡负责的既定规定,以确保向海员或者他们的代表及时、全额支付合同赔偿金。这为海员提供了十分重要的保障。” 国际海员联盟组织NautilusInternational秘书长、欧洲行业社会对话委员会——海运的ETF发言人Mark ***inson评论道。
未来的欧盟指令不会减损因为批准和接受经修订的《海事劳工公约》而产生的ILO成员国责任。因此,欧洲社会合作伙伴呼吁欧盟成员国尽快实施MLC2014修订案,而且,无论如何,不要晚于其生效日期,2017年1月18日。
社会合作伙伴相信欧盟委员会现在将加快立法程序。这将使得在社会层面上共同实施其所有规定,提高其要求的履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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