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舱事故缘起何处
发表于 2016-12-07 17:15
近期,国际海事承包商协会IMCA对外发布了一起洗舱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报告显示,事发当时一船员正独自站在水龙头前方,不料温度近80摄氏度的热水从软管失控喷出,致使该船员身体三分之一部位分别遭受了一级和二级烧伤。事后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或为快速接头的关紧机制/闭锁机制存在缺陷、或者未正确闭锁所致。一位专家在针对该事故进行点评之时谈到,由于洗舱作业复杂繁琐,往往易发生海洋污染、火灾爆炸和人身伤亡事故,充满危险。鉴于该环节事故高发,如何将这些“老虎”关入“笼中”,成为业内值得关注的重点。
谨防“静电杀手”
为了能够更为明晰洗舱期间的安全隐患,记者刻意在网上发起了名为“洗舱期间高危风险源”的单选投票活动。超乎记者预期的是,在参与投票的所有受访者中,有将近80%的油轮以及化学品船大副都将单选票投给了“静电”一项。在惊讶于投票结果高度一致的同时,记者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静电为何成为了大副眼中洗舱环节的第一杀手?
本以为这一问题会得到一揽子解释,但一位大副却仅用了三个字便回答了这一问题:“随机性”。为了明晰这一观点,他以静电对油轮洗舱过程中所产生的高危风险向记者做出了相关解释。他谈到,目前来看,预防油舱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比较常见的做法为控制油舱内氧气含量。究其原因是这种方法简单易行, 安全可靠。向油舱内充注氧气含量很少的所谓惰性气体, 使油舱内氧气含量降到临界点以下,这样就可以保证油船在任何营运状态下, 油舱内气体范围均处于安全区。大副直言:“我们又不得不直面这样一个问题,仅靠这一种很难确保油轮洗舱期间爆炸事故的产生。唯有兼顾控制油舱内可燃石油气浓度、控制引火源的产生才能确保周全。但这又谈何容易?对于控制油舱内可燃石油气浓度而言,无可厚非十分困难,而‘鸿沟’则源于极大的可操作性难度。其次,控制引火源的产生这一方面,其一直是油船极为重视的控制燃烧爆炸事故的措施, 但有许多不定因素,存在很多不可预见情况。不可否认,静电就是这诸多不可预见的情况之一。物体在不接地或者是相互绝缘的情况下,如果产生的静电电荷得不到中和,就会产生静电的积聚。在洗舱过程中,由于较难控制有舱内可燃石油气浓度,只要具备静电产生和放电的条件,且静电电荷积聚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引发船舶静电安全事故。”
突如其来的静电往往将酿成极大的事故隐患,不得不防。这不禁让记者想起了2014年的某起事故。装载易燃易爆货物苯的某双壳化学品船,在港口完成卸货后,锚泊于外锚地进行洗舱,然后开往外海排放洗舱水并进行货舱的蒸舱操作,期间发生闪爆事故。据船员事后回忆,事发当时2S货舱首先发生闪爆,数秒钟后3P&S货舱随即发生闪爆。该事故造成甲板上正在作业的两名水手受伤,在步桥上整理洗舱管的一名甲板实习生失踪。而酿成该起事故的原因正是由于静电引燃了舱内的可燃气体。《国际油轮和油码头安全指南》(ISGOTT)对“蒸汽蒸舱”有如下要求:因为静电危险,不允许将蒸汽引入有可燃气危险的货物舱。应牢记,舱内无可燃气也不能保证任何情况下用蒸汽蒸舱是安全的。然而,这一点却未能引起出事船舶的足够重视。
被采访大副在点评该事故时谈到,蒸汽蒸舱可产生带静电的水雾。此水雾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危险类似于用水洗舱,但电位比水洗舱更高,达到最大放电电位时间也更短。此外,尽管在开始用蒸汽蒸舱时,货舱可能几乎没有什么可燃气体,但受热和搅动后,残余物质通常会再度释放可燃气体,使货舱成为可燃状态。只有在惰化或用水冲洗且已除气的液舱方可进行蒸汽蒸舱。蒸舱前,可燃气体浓度应不超过可燃下限(LFL)的10%。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舱内形成蒸汽压力。与此同时,专家强烈建议船公司在操作程序中,水洗后进行蒸汽蒸舱前,应测量可燃气体浓度,确认在安全范围内,必要时在蒸汽蒸舱过程中加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在蒸舱期间,船员尽可能避免在进行蒸舱的货物区域作业或停留,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在洗舱过程中严格执行《程序和布置手册》,不能凭船员的经验操作。
洗舱指南仍有细化空间
采访中,一位曾经在散化船上工作过的大副向记者坦言,在船舶运输散装液体化学品的全部过程中,洗舱作业可以说是最能反映出化学品运输特性的操作,同时也是工作强度最大、最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至于为何如是说,他分析,洗舱作业不仅需要细致周密地顾及上载货的特性和下载货的要求,承担起两载货之间承上启下的作用,除此以外,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具体的洗舱方法和工艺条件还要采取相应的特殊措施。鉴于此,必须要求洗舱作业人员根据货物的具体特性,充分考虑洗舱过程中可能潜伏的危险因素,做好防范工作。
谈到处理洗舱过程中的潜伏危险因素,不免要提及《洗舱指南》或《洗舱手册》。但是,是否我们完全依照《洗舱指南》或《洗舱手册》进行操作就能确保在安全层面万无一失了呢?在采访中,一位被采访的业内人士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认为,由于《洗舱指南》或《洗舱手册》在现实中还存在某些不足,这使得船上备有的《洗舱指南》或《洗舱手册》仅仅成为了一份有价值的建议。如果不根据具体情况,完全生搬硬套那些洗舱资料中的方法,一方面最后的洗舱效果往往会不尽如人意,更重要的是还容易出现某些安全隐患。
对于由于指导文件上的不足所产生的后果这一问题,他首先向记者谈到,对于散化船的洗舱作业而言,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或方法,只能根据上载货物的特性和本船洗舱系统的工作性能,选用不同的介质进行洗舱。有时即使用同一种洗舱介质,但由于洗舱水的压力、化学清洗剂的浓度、洗舱水的温度、清洗的时间、洗舱机在舱内的位置甚至船舶的横纵倾等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洗舱效果。除了洗舱效果有时颇受影响,指导文件上的不足在某些特定时刻也左右着船舶安全。被采访者以《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中的一些问题向记者做了相关说明。他谈到:“IBC 规则曾明文规定某些化学品必须采取封闭式洗舱作业。从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角度看,固定洗舱系统完全能够满足这一要求,但这种系统会在舱内积聚大量的静电荷,因此在洗舱时,务必采取一些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那么,面对着这些盲区与不足,哪些安全有效的做法可以对其进行有效补充呢?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他认为,每次进行洗舱作业,船长应根据航次命令,在和租船人沟通的基础上,了解下航次货物对货舱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之上,更要充分考虑到上载货物的特性和本船实际情况,采用既经济又安全、还能满足下航次装载货物要求的洗舱方式。为了更为直观体会其所述重点,该业内人士用“上航次装载棕榈油,本航次改装醋酸”为实例做出了说明。棕榈油属油脂类货物,熔点高,本身不易挥发,黏附力大,而醋酸无色,易挥发,有强烈的刺激味,水溶性强,有毒。因此洗舱时就要考虑油脂类货物的特性,可适当添加碱性清洗剂,洗舱水的温度控制在60℃左右,否则残存的棕榈油很容易被醋酸溶解,造成货损。其次,要确认船上的各种洗舱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如洗舱管线、货物管线、阀门、加热器、P/V 阀、洗舱泵、空气泵、货舱压力和温度、液位监控系统等,任何一个设备出现故障,都会影响到洗舱的顺利进行。此外,洗舱作业前,还需要对舱盖的盘根、舱口围、取样孔、测量孔、P/V阀及其阻火网等洗舱机的盲区进行彻底冲洗。
此外,对于《洗舱指南》或《洗舱手册》的补充完善,被采访者也谈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目前不乏研究和介绍散化船洗舱作业的技术资料,如日本某公司就专门编制了一份洗舱指南,详细地介绍了如何使用其产品洗舱的作业方法。他坦言:“尽管这些资料大多都带有商业性质,但不得不说其内容的细化程度要远超普通的《洗舱指南》或《洗舱手册》。能否借鉴其他模式完善《指南》?值得业内关注。”
严格按规程操作
今年9月,某小型化学品船在日本海域发生爆炸,致1名韩国籍船员死亡,2名印尼籍船员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据相关媒体报道,这艘从日本中西部和歌山县出发前往中部三重县的韩国货轮,9日傍晚在驶至和歌山县御坊市海域时发生爆炸。爆炸发生时,一部分船员正在洗舱,同时一部分船员正在甲板上进行焊接作业。焊接的火花引燃油气发生爆炸,致使韩国籍轮机长被送往医院后死亡,另外2名印尼籍船员则被烧伤且遭受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一位业内人士在看过该事故后感叹:对于洗舱环节的安全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并非杞人忧天,因为近些年洗舱期间各类事故已经给海事界亮起了红灯。去年4月某港三名码头工人在进入一艘刚刚卸完煤炭的船舱后死亡。据悉,这三名死者均为经验丰富的码头工人,在他们进去洗舱时窒息。当地媒体报道称,这可能因船长和船员的疏忽导致。他们忽略了提醒码头工人舱内可能存在有毒气体。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主席兼董事长克拉姆林(Paddy Crumlin)在声明中表示:“我们在港口安全和风险防范方面永远不能松懈。我们将为三名工人展开完整的调查,查明事故的起因并吸取教训。”不仅限于洗舱期间的窒息事故,因高压水枪使用问题而产生的事故也频频进入人们的视野。今年,某散货船上的一起事故正是由于工人在洗舱时不慎被高压水枪击中最终身亡。据悉,负责该轮洗舱工作的人员为当地一家专门为船舶货舱及集装箱做清洗服务的公司所雇佣的工人。事故缘起高压水枪刺穿了该名工人的大腿并切断了股动脉所致。据专业人士介绍,专门制作的高压水枪能够割破牛皮做的工作鞋,甚至能够锯断圆木,刺穿肉体当然不在话下。所以一旦安全管理出现问题,事故便在所难免。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规范这些风险呢?一位专家谈了自己的看法。针对洗舱后如果需要船员下舱整理和清洁的问题, 专家坦言,正常流程应该经过测量,确认货油舱已经除气后, 烃气浓度不超过燃烧下限的1%,空气的含氧量达到21%,以及不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由船长签发“进入封闭场所许可证”之后, 方可进入货油舱作业。一定要保持货油舱的连续通风, 船员下舱一定要严格按照“进入封闭场所”的有关规定来处理。人孔处要有人值守, 要在人孔处备妥救生索具和背带、防爆手电筒、各种测量器具、呼吸器具、复苏器、轻便担架和对讲机等, 以防不测,在紧急状态下使用。他补充谈到:“在油轮经营的历史上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当事船员漠视操作规程,往往认为舱也洗了, 风也通了,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就贸然下舱,导致其当场室息昏迷和死亡,教训惨痛。”
对于高压水枪所致风险,记者也摘录了一些资料、经验供业内人员参考。资料显示,虽然船上的高压水枪一般不会拥有这么大的威力,但在使用诸如此类的工具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尤其是眼睛以及其他相对比较“脆弱”的地方。另外即使使用普通的消防皮龙洗舱或是冲甲板时,也要尽量避免喷到周围的人员,尤其是在船舶航行时。另外有些液压系统在工作时,人应尽量避免在其附近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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