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出台新规调整船员航线考试和签注范围
发表于 2016-12-06 17:42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6〕620号),调整内河船员航线考试范围和航线签注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起,通过全国统考的船员不需参加航线考试即可签注除长江干线、珠江水系、黑龙江水系及内河J级航区(线)之外的全国内河水域航线;持有长江干线航线签注的船员适任证书,在证书到期换发时不需参加航线考试即可统一签注为重庆、万州、宜昌、城陵矶、武汉、九江、芜湖、南京、上海等九个节点中就近两点之间的航线;对于跨省非统考的船员适任证书在到期换证时可直接换发相应类别、职务的全国统考适任证书,且驾驶类适任证书签注除长江干线、珠江水系、黑龙江水系及内河J级航区(线)之外的全国内河水域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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