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又出新规定啦!这回是好事!
发表于 2016-11-30 17:18
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为让各成员国做好充分的准备,国际海事组织设定了履约过渡期,该过渡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即自2017年1月1日起海员须获得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签发的证书。根据这个规定,海员须获得新证书的时间所剩时间无几。海员朋友们,你们能在这段时间内拿到新证书吗?如果拿不到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于2016年11月21日-25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7届会议进行了深度讨论。针对许多船旗国主管机关根据公约规定的时间内可能无法签发新的STCW证书,会议对此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最终,会议同意发布一个海上安全委员会通函,建议港口国监督机构以及授权组织,在2017年7月1日前,检查船舶时一旦发现船员未持有根据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签发的证书时,要采取一种可行、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即增加了6个月的宽限期)。
该通函也包括对船旗国、港口国、船级社和其它授权组织提出的建议。尤其是建议船旗国主管机关要通知在2017年7月1日之前签发国际安全管理证书(ISM证书)的船级社和其它授权组织,在此期间如果发现海员未按照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的规定持有相应的证书,也是满足ISM规则规定的。
因此,海员朋友们请详细了解船旗国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foxmail.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