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为91名船员讨薪250万
发表于 2016-11-17 19:50
宁波海事法院通报,11月15日,宁波海事法院9名法官赶赴舟山开展司法为民大服务活动,为在宁波太平洋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3艘轮船上打工的91名船员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兑现工资款250万元。
据了解,2015年11月4日,宁波太平洋海运有限公司因借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5700万元本金未还被诉至宁波海事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方愿意将其所属的“拓展1”、“拓展21”、“拓展7”三艘船拍卖抵债。日前,当执行法官来到停泊在舟山某海域的三艘船舶上实施扣押手续时,船上所有船员都担心船舶被银行抵押后拿不到工资款而拒绝下船。据船员反映,他们从7月1日开始就没拿到工资,少的几万元,多的十五六万元,全部加起来共约250万元。
来自湖北仙桃市的船员小张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家里小孩刚出生不久,上半年在家照顾刚出生的小孩和产后妻子,七月份刚到“拓展7”船上当一名大副,每月薪水24000元,可一上船工资就停发了,家里的妻儿生活费没着落了。心急如焚的他和大伙一起呆在船上。
办案法官一次次爬上20来米高的绳梯上船,给船员讲明道理,明确指出只有下船后把船舶拍卖了才能拿到钱。说服船员后,该院决定组织一次“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活动,派出了9名法官直接到舟山当地的派出法庭现场为他们立案,办案法官还叫来交通船把船员们接到岸上,然后叫车把所有船员拉到法庭,并制作好起诉书让他们填写。
在大调解现场,法官把原告方银行的负责人也叫到现场,让他感受“海上农民工”的艰难和辛酸,自愿接受船员工资优先支付的决定。被告方宁波太平洋海运有限公司带来公章当场为每位员工在调解书上签字盖章。为了减轻船员们再次到法院领工资款的劳累和开支,法官把每位船员的***或通讯地址都留下,一旦船舶拍卖后就直接把工资款给每个人汇过去。临行前,法官还叫来船舶看管公司为每位省内船员垫付1000元,每位省外船员垫付2000元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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