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事局首次成功向公安派出所移送无证驾驶船员
发表于 2016-11-17 17:47
11月15日,台州海事局在灵江水域巡航时查获两名无证驾驶船员,依法移送至沿江公安派出所。这是台州海事局首次直接移送公安派出所,进一步拓宽了无证船员移送渠道。
15日上午,海事执法人员在灵江水域巡航执法,对马头山水域砂石运输船“永宁69”轮(载重吨2000吨)开展登轮检查,发现船长、大副均未持有任何有效的船员证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开展调查,并依法将两名无证船员移送至沿江公安派出所。据当地公安派出所消息,两名无证驾驶船员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严厉打击船舶证照不齐、配员不足,船员无证驾驶等海上违法非法行为,台州海事局与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建立了无证船员违法移送机制。前期,我们积极与地方公安进行沟通协商无证船员违法移送,此次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合行动,标志着该局推动地方公安机关就无证驾驶船员移送取得了成效。”台州海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台州海事局探索实践“行政处罚、违法移送、行政强制加上促成拆解”的“3+1”执法模式,严厉打击内河船参加与海上运输、“三无”船舶以及船舶证照不齐,船员无证驾驶等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累计依法行政强制扣押船舶66艘,促进违规船舶自行拆解21艘,依法移送公安部门146人,其中行政拘留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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