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学校童鞋们的专属福利,不点就错过!!!
发表于 2016-10-25 17:20
近日,在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4所国内领先的航海类高校在辽宁省大连市签署了倡议书,正式启动“中国航海实习船共享联盟”(简称共享联盟)。
“中国航海实习船共享联盟”由 大连海事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共同发起成立,并得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航海学院、 大连海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海洋大学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航运企业和航海类院校的响应,旨在充分发挥实习船 “移动校园”的综合优势,组建共享实习船队,进一步提高实习船和实习船队综合使用效应,提升航海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通过组建教学实习船队,充分释放现有实习船资源功能,增强实习船使用效率,提高我国航海高端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海上科研与创新平台建设实力,为服务国家海洋强国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统计,全国现有航海类专业职业教育院校70余所,在校航海类学生达2.4万人,平均就业率为93.6%,我国航海类院校数量和培训规模均居世界首位。但由于教学资源的限制,我国航海类院校拥有教学实习船的仅大连海事大学拥有2艘、上海海事大学拥有2艘、集美大学拥有1艘、武汉理工大学改造2艘散货船,其他院校均采用校企合作或到所属企业船舶完成海上实习、实训任务,实习船数量不能满足所有航海类专业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发起成立共享联盟的4所高校,均具备航海类专业教学实习船的资源功能,可利用教学实习船,在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备实船操纵经验的教师带领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的实习、实训课程。共享联盟成立后,将组建功能和类型相对齐全的实习船队,通过集约管理、预约服务,打破实习船“专属专用”的“碎片化”现状,实现实习船队的综合使用功能、效率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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