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运输中产生货运事故的主要原因
发表于 2016-10-19 16:47
杂货的货运质量事故是指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货物包装损坏、变形或松脱,货物外形残损、霉烂变质、重量减少或数量短缺和迟延交货等方面的事故。
杂货运输中,产生货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积载不当
由于积载不当而产生货运事故,具体有以下四方面原因:
(1)货物的舱位或货位不当;
(2)货物在舱内堆码不当;
(3)货物搭配不当;
(4)衬垫和隔票不当。
货舱及其设备不符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1)货舱清洁、干燥等状况不符合所装货物的要求。
(2)货舱水密性能差。货舱外板、甲板、舱口盖漏水或货舱开口或倒门闭锁装置不善,造成货舱进水,引起货损。
(3)货舱设备不完善。
装卸过程中值班船员和装卸工人工作疏忽或失职
如船员和装卸工人在以下方面的失职:
1、值班船员看舱松懈,疏于监装、监卸、监督理货计数,造成原损货物进舱、货物堆装不符合积载计划要求、货物数量短缺或贵重货物失窃等。
2、装卸工人工作马虎、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野蛮装卸、使用工属具不当、货物堆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引起货损。
3、装卸设备和工具不符合所装货物要求或其技术状态不良造成货损。
4、装卸不适时或遇有雨雪天气未及时处理、夜间作业照明不符合要求造成货损等。
运输途中货物保管不当
如货舱通风不当;对污水沟(井)内污水不及时测量和排除,造成货物湿损;大风浪来临前防范措施不充分或不当;或对特殊货物如冷藏货、危险货的检查、管理不符合要求等。
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货损
由于遇到恶劣天气使船体结构受损,货舱进水造成货损或使货物移位受损,或由于遇到恶劣天气使货舱长时间无法通风使货物受损等属于不可抗力所造成。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则,承运人只要能提出充分的证据,并采取了力所能及的措施,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货物本身的原因
指由于货物自身的特性或潜在缺陷在运输途中发生变质、损坏等,当承运人能举证确属此类原因时,承运人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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