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造船海工船撤单仲裁再次败诉
发表于 2019-05-27 14:55
外高桥造船为当年进军海工船市场缴了一笔不小的学费。
由于未能按期交付,外高桥造船首次承建的4艘PSV遭新加坡船东撤单并引发退款赔偿纠纷。项目中前2艘仲裁结果判定外高桥造船退回船东近1100万美元,如今外高桥造船又输掉了第3艘仲裁,一旦第4艘PSV的仲裁判决外高桥造船败诉,预计外高桥造船的赔偿金额将超过1亿元,加上已经为建造4艘PSV投入的巨额资金,损失巨大。
再输第3艘撤单PSV仲裁
5月21日,新加坡海工船东Pacific Radiance(太平洋光辉)发布公告称,合资子公司CA Offshore Investment已经赢得了与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的仲裁,将获得27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918.61万元)的分期付款退款及相关利息。
Pacific Radiance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外高桥造船未能按照建造合同规定义务交付两艘平台供应船(PSV)(船体号H1350和H1351),CA Offshore Investment(CAOI)在2016年11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起仲裁。
根据Pacific Radiance的公告,就H1350的仲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经在5月17日做出了有利于CAOI的判决,要求外高桥造船退还277.5万美元的分期付款,以及自支付分期付款之日起直至退款日期的相关利息。同时,对H1351的仲裁还在进行中。
退回前2艘撤单PSV近1100万美元
图:2015年12月1日,H1340完成预试航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Pacific Radiance与外高桥造船的仲裁纠纷起始于2013年的一份PSV建造合同。当时,作为Pacific Radiance船队扩张计划的一部分,CAOI全资子公司Pacific Crest曾分别于2013年5月和12月在外高桥造船订造共计4艘ULSTEIN PX121型PSV,船体编号分别为H1340/ H1341/ H1350/ H1351,原本定于2015年交付,由外高桥海工建造。
然而,2016年6月,Pacific Raidance表示,因外高桥造船未能如期交付H1340和H1341,因此决定撤销这2艘PSV的订单。Pacific Radiance全资子公司Pacific Crest对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发起仲裁,要求船厂退还1063万美元的分期付款以及利息。
同年9月,Pacific Radiance与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按照协议,外高桥造船将退还全部分期付款、共计106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349.48万元),并赔偿Pacific Crest曾提供的设备费用、共计5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26.04万元),总计将支付7375.52万元。
后2艘撤单PSV仲裁结果已定
图:2015年11月13日,H1351顺利下水
在H1340和H1341的撤单纠纷以外高桥造船赔款了结之后,2016年11月,Pacific Radiance再次以外高桥造船未能按合同要求交付H1350和H1351为由,决定终止建造合同并再次提起仲裁。CAOI向外高桥造船和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公司发出了仲裁通知,要求赔偿55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837.21万元)的预付款和利息。
之后,外高桥造船在2017年6月对CAOI提出了索赔和资产反诉。外高桥造船认为,船东撤销H1350建造合同的行为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要求船东承担由此导致外高桥海工的相应损失;外高桥造船还要求船东支付H1351的第三期合同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在H1350的仲裁结果宣布之后,Pacific Radiance的PSV订单已经给外高桥造船带来了合计约9294万元的退款和赔偿。如果H1351的仲裁判决结果也有利于船东方,外高桥造船总计需要赔偿的金额将超过1亿元,累计达到约1.12亿元。
4艘PSV已经打包“交付”给金融租赁公司
图:2016年5月10日,H1351出海试航
Pacific Radiance的这笔订单曾是外高桥造船首次建造PSV,也是上海船舶工业有史以来首次承建的PSV。首制船H1340在2013年11月开工点火,2014年12月下水,在2015年12月完成预试航,而此时距离合同要求的H1340交付时间2015年第二季度已经晚了近半年。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2017年11月,外高桥造船将这4艘撤单PSV连同手持的另外7座自升式钻井平台一起,打包出售给中船集团新成立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天津中船建信海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续由中船建信海工下属单船公司承接受让外高桥造船在建海工项目合同,并对相关海工产品资产开展资产运营管理。其中,每艘PSV评估价约1.09亿元,4艘合计约4.37亿元。这也意味着外高桥造船已经完成了4艘PSV 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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