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两个重要通知
海事管理机构不再进行船员服务簿签发审批!
不值班船员纳入适任证书核发范围!
可能船员朋友们看到这里会有疑问:
我手上的船员服务簿都没用了吗?
不值班船员又是哪些呢?
别急,听台海君为你慢慢解释
1、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9]6号),2019年2月27日起,船员服务簿签发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决定要求,不再进行船员服务簿签发审批,而是改为对通过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的船员,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
政策解读
海事机构取消签发船员服务簿,不是将现有的服务簿作废,而是改为对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实际上是简化了船员的办证流程。
采用新规定后,已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但无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可凭船员适任证书在任一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领取船员服务簿。
船员朋友们看到这儿可能又有疑问了:
船上厨师、服务员等没有适任证书的岗位
是不是以后就不用服务簿了?
当然不是,这就要说另一项改动
2、新增不值班适任证书核发
台州海事局首例不值班适任证书
为了做好服务簿签发审批取消之后的后续管理,海事管理机构将厨师、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人员范围。
核发条件
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的普通船员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 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 周岁;
(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申请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政策解读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的普通船员,而且在取消服务簿签发审批前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的,只要同时符合核发要求,就可以向任一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船员服务簿原签发单位有义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未持船员适任证书的,海事机构予以提醒,暂不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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