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开展2019年“安全诚信公司”评选
发表于 2019-04-18 17:55
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了解到,2019年“安全诚信公司”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旨在通过评选促进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方式方法及经验,推动航运安全文化建设。
根据《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办法》,申报安全诚信公司评选的基本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航运公司需持有3年及以上的由我国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符合证明》,并且在最近2年内未因公司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而被实施跟踪审核或附加审核;在近3年内,国际航运公司每年审核被开具不符合规定情况数量不超过全国平均数,国内航运公司每年审核被开具不符合规定情况数量不超过所在海事管理机构辖区平均数。
另一方面,其所管理船舶在最近3年内的船舶安全检查中,每年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合计平均滞留率均不高于当年全国平均滞留率的1/2,未发生负全部、主要或对等责任的重大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和一般等级及以上污染事故,未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无严重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取得安全诚信公司资格的航运公司,可享受优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理安全管理体系年度审核、所属船舶在一个周年期内仅开展一次船旗国监督检查,并优先评选“安全诚信船长”等优惠待遇。同时,根据金融、保险、航运交易所、运输管理等相关单位的需要,海事部门也将提供公司有关安全诚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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