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白名单”未废止?解决方案待出台
发表于 2019-04-09 18:22
为鼓励船舶工业坚持走市场化发展道路,行业主管部门在船舶工业“放管服”改革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4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称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工作,原发布的《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和《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2日起废止。消息一出,即引发业界热烈讨论。不过,据记者了解,以上两份文件的废止并不意味着之前公布的四批“白名单”企业名单一并废除,工信部这一举措旨在“转型”管理方式,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转变为由相关行业组织管理和实施。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要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不难看出,此次工信部这一举措正是积极响应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号召的一次大胆探索。当然,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完全放任自由,工信部由以往的事务管理者转变为行业引导及监管者,并基于放管结合,鼓励船舶工业相关行业组织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法合规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作,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促使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船舶行业两份规范文件的废止是工信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发布的首份公告,在船舶工业的试点探索意味着,未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验的积累,或有更多的行业规范条件会采取类似的做法。
“放管服”改革本身是一个制度性、体制性的推进和改革,船舶工业作为工信部主管的行业中首个试点行业,在无经验可循的前提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会遇到一些新问题。因此,业界不少人担心,是否会导致“一放就乱”的局面?如何确保新的管理方式合理到位?尽管这些问题暂未发生,但对其担忧也并非空穴来风,毕竟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牵涉的并非只有政府部门,还有所有造船、配套企业及相关行业组织。在这场“刀刃向内”的全行业革命中,要改变行业原有权力格局和管理模式,只有激励所有利益相关企业、行业组织联合起来,勠力同心。
当前,工信部已经迈出了转变职能的第一步,后续工作不仅离不开主管部门的指导,反而需要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引导行业组织完善配套措施。首先,船舶工业行业组织应在工信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形成合力,共同制订行之有效的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形成较强的公信力。例如,就业界关心的船企“白名单”如何过渡和落实管理的问题,结合当前船企实际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将船企“白名单”真正交由市场组织评定。其次,广大船企尤其是骨干船企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行业组织关于船舶行业规范的制定、落实和执行,不断强化自律,避免恶性竞争。船企应摒弃“低价竞争是无奈之举”的理念,加强自我约束,苦练内功,通过自主创新,提升技术和效率,努力在更加市场化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最后,应打通政府、行业组织、企业间的壁垒,鼓励上下齐心。行业组织需将行业规则规范、诚信经营公约等作为船企共同遵守的准则,辅助以政府监管,更多地运用法律和市场化手段,达到规范行业、维护公平的目的。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放管服”改革进入攻坚期,这绝不是某一政府部门的“单打独斗”,而是整个船舶工业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为此,广大船企应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携手一道,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深化改革,以市场化思路推动行业建设,努力实现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foxmail.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