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和“内水”水域的概念
发表于 2016-09-06 16:37
PORT
港口
“港口”是指港湾或河流上具有天然条件或人工设施的用于船舶停泊、装卸货物和上下乘客的地方。凡位于海岸线上的港口统称为海港。按国际惯例,河海交汇处的第一个河口港也视为海港,如上海港、天津港、广州港、福州港等。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港口称为对外开放港口或开放港口,否则称为非开放港口。
海港处于内水水域,内水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国家对内水享有绝对的主权,因此港口国可对海港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海港内的事务实施排他性的全权管理。我国规定,负责海港内船舶事务的主管机关为国家海事管理机构。
内水
泛指的“内水”系指由一国领海基线和陆上国境线所包围的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口、内海、港口、港湾、海峡以及其他位于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陆地内的水域称为内陆水,领海基线与陆地之间的水域称为内海水。海洋法将内海水简称为“内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水域构成国家内水的一部分。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海上交通安全法》中的内水同样是指内海水,也叫做“内海”。我国1958年领海声明指出: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
内水同陆地领土一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沿海国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沿海国有权制定自己的内水制度,有权禁止外国籍船舶进入其内水航行。按照国际惯例,外国籍船舶在内水不享有无害通过权。外国籍船舶在一国内水时,应当遵守该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
我国可管辖海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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