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降低部分港口收费政策延至2020年
发表于 2019-03-20 14:32
3月18日,从厦门港口管理局获悉,2019年,厦门港将继续执行降本减负举措,《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降低厦门港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有效期将从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厦门港通过暂缓开征外贸船舶锚地停泊费,继续实施政府购买集装箱检查服务费,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和引航费等措施,共减免、降低企业成本约15338万元,让企业得到了实惠。
2019年起,厦门市财政每年将安排8000万元用于港池清淤,切实降低港口企业成本。厦门港将持续推进杭仓航道四期建设,将航道等级提升为20万吨级,还将配合推动进港铁路建设工作,尽快打通集装箱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实现厦门港“海丝”与“陆丝”无缝衔接。
据悉,厦门港目前正在探索开展对围油栏供应服务的扶持工作,2019—2021年的港口集装箱业务扶持政策目前已经明确,具体实施细则有关部门将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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