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部长:改善船员职业环境提高船员技能水平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努力建设海运强国
发表于 2016-09-01 17:16
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务会
强调:改善船员职业环境提高船员技能水平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努力建设海运强国
8月31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送审稿)、《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送审修改稿)、《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送审修改稿)、《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等。杨传堂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着力破除制约船员队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改善船员职业环境,努力提高船员队伍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为服务国家“三大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建设海运强国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会议指出,船员是水运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资源,在促进航运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我国船员队伍发展能力和水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科学谋划船员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促进船员队伍规模、质量、结构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相协调。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创新船员培养模式,加快发展船员现代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船员教育培训体系,切实增强船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三是创新体制机制。突出船员主体地位,推进船员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船员权益保障机制,激发船员活力,关注船员心理健康,促进船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四是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标国际,努力提升我国参与国际事务的制度性话语权,提高船员领域人才开放水平,提升我国海员国际竞争力。下一步,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宣传船员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送审稿)、《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送审修改稿)、《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送审修改稿)、《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等,经修改完善后将以部令形式印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部机关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部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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