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执行法官“放水养鱼”确保民生盘活企业 公司“起死回生”船员拿到欠薪
发表于 2016-09-01 17:12
眼见海洋工程市场持续低迷,船东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迟迟不兑现工资,22名船员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怕辛苦一年多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同时,船东也是急得团团转,因尚有中止履行的工程重启在即,希望能抓住最后一次“翻身”机会。
对此,上海海事法院的执行法官积极奔走,多方协调,一边稳住船员的过激情绪,做好拍卖准备工作,另一边果断推进“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最终不仅兑现了230多万元的船员工资款,也让濒临破产的船东“起死回生”。在执行法官的智慧执行下,双方都收获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船员告公司索工资
2015年4月7日,田某等22名船员将上海一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海洋工程公司)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支付工资款。原来,这22名船员在一艘大型挖泥船上做工,辛苦一年多却未曾领到工资款。船东一直以没有拿到工程款项为由拖欠工资,22名船员于是将东家海洋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诉讼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从2015年7月起分三期支付完毕。然而,近半年过去了,工资依然没有兑现,22名船员又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执行。
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张彦承办该案后,第一时间向海洋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我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多,不能让我们白干啊!”
“说好会分期支付给我们,到现在第一笔钱都没有到位!”
“法官,我们等不及了,快点把船拍卖掉吧,老婆孩子都等着我们的工资养家呢!”
询问过程中,船员们的情绪都比较激动,纷纷要求法官尽快将船舶拍卖,赶紧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听船东诉苦初探情况
令张彦法官没想到的是,被执行人海洋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某也向他吐了一肚子苦水。原来,丁某对这些船员也有很多不满。
“他们干活不太用心,经常因操作失误致使船舶搁浅,有次还因操作不善触碰丹东港码头,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2015年8月初,曾有一客户意图租借这艘船舶前往南方施工,但因为碰撞事故而最终未达成,又是一大笔损失。
丁某还告诉法官,除了涉案挖泥船,公司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海洋工程公司曾与一家丹东某航道公司(下简称丹东航道公司)签订了丹东港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合同,如正式开始施工,将用工程款支付船员工资。此外,海洋工程公司还享有一家破产公司的1640万元债权,但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可以分配到的金额以及到位时间都是未知数。
“法官,这艘船是我们公司目前唯一的财产,若被拍卖,公司只有死路一条。”丁某非常无奈,“请求法院与航道公司沟通预支付工程款方面的事宜。”
初步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海洋工程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开展详细的调查,确如丁某所言。
三吃“闭门羹”仍不放弃
然而,船员们对船东非常不放心,急切地向法院申请扣押和拍卖挖泥船。考虑到船舶一旦被扣押,后续可能产生相应的看护、供给费用,若船舶果真被拍卖,这一系列的费用,将优先于执行款支付,这不仅对船东不利,也可能会对船员们经济上造成影响,于是张彦法官最终对涉案船舶采取了“予以监督、限制离港”的扣押方式,让海洋工程公司自行看管船舶,将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限制在最低范围。
让张彦法官更头疼的是,近期海工市场持续低迷,码头工程需求不振,这类挖泥船拍卖成交的难度也较大。若该轮以低价成交,不仅影响船员工资的实际支付,对仍有偿债潜力的海洋工程公司而言显然是一重大打击。思虑再三,张彦法官决定采用“放水养鱼”的策略,先从丹东航道公司着手,试图让丹东航道公司先预支付部分工程款。
2016年春节前,张彦法官奔赴2000公里外的辽宁丹东,三次前往丹东航道公司沟通工程款项问题,但都被拒之门外。
三吃“闭门羹”后,张彦法官依然没有放弃,转战丹东交通局,从中详细了解丹东市港口有关工程的审批和项目进度,并调查了海洋工程公司与丹东航道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原来,因海水冰冻,丹东港口的施工项目处于中止状态,等天气回暖,施工合同将继续履行。
两手准备“放水养鱼”
回到上海后,张彦法官立即找来申请人一方,向他们介绍丹东之行的调查情况,目前船舶拍卖市场的行情以及硬性拍卖对双方都不利的结果,并劝说他们再耐心等待,待丹东港新的施工合同开工,工资款会足额分期支付的。
同时,为了打消船员们的顾虑,同时督促海洋工程公司履行义务,张彦法官做好了拍卖船舶的一切准备工作,倘若海洋工程公司在丹东港口的施工无法继续,法院将依法对船舶采取拍卖措施。
转眼春暖花开,丹东港的施工如期顺利进行。2016年3月开始,海洋工程公司分批对船员工资进行支付。
2016年7月底,22名船员的工资共计230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而濒临破产的海洋工程公司终得“起死回生”,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涉案船舶忙碌在丹东港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施工作业。
“谢谢执行法官,让我们拿回了全部工资!”船员代表感慨道。
“谢谢张彦法官,这次真是靠了法官的智慧和耐心,我们公司才得以保住,收获了这样完美的结局!”丁某也是万分感激。
这一次,所有人都是赢家。
法官说法>>>
利益平衡:确保民生与盘活企业
据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耿沛宇介绍,近期由于大环境的改变,船舶经营较为困难,因船东经济状况恶化而引发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有一定数量的增长。另一方面,船员与船东多为劳务合同关系,对企业的归属感比较弱,船员的爱岗敬业、技能巩固方面的教育培训普遍缺乏,因责任心和技能原因导致的问题时有发生。针对涉船员工资的案件,执行中既要确保民生,也要体谅经济下行压力下实体企业的艰辛。上海海事法院针对一批具有偿债能力的被执行人的特殊情况,平衡双方利益,采取“放水养鱼”执行策略,取得了船员满意、企业新生、社会效果良好的多赢局面。
首先,树立长远布局思维。在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兼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陷于一时支付困难,但实际具有偿债能力的被执行人,通过责令提供执行担保、加强被执行人财产监管、促成执行和解等措施,适度“放水养鱼”。
其次,灵活运用扣押方式。船舶作为一种特殊动产,其价值体现在运输、作业等经营活动中,一旦船舶被留置、扣押而停止活动,价值将不断贬损。借鉴强制管理执行方式加以变通,将“活扣”的涉案船舶交由被执行人自行看管运营,大为减轻船舶的看护和供给负担,也有利于船舶价值的发挥利用。
最后,制定刚柔并济的工作方案。在目前航运市场普遍不景气的大背景下,考虑到船方的偿债潜力及诚信态度,为船东偿债提供一定缓冲空间,以“放水养鱼”的策略兼顾各方合理利益平衡,能够避免船舶被简单拍卖清偿的非经济刚性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放水养鱼”的成功,离不开执行法官敢于担责的勇气、做通船员思想工作的耐心和坚持既定执行方案的定力,执行法官的执行能力和素养是本案得以圆满解决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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