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救助费用过高问题及解决方法初析
发表于 2016-08-02 11:22
事件一
低落、伤心已无法表达,多么希望它沉入大海,全损,船员全部救起……倾囊投入+辛苦忙碌+压力和操心,失去了珍贵的青春,可这么多的付出和失去换回来的难道就是打了个水漂吗?多想回到一年半之前,那轻松快乐的时光,人生有多少青春年华可以这么浪费和错过,再也不会有了,心情如同这黑夜……!
2014年10月9日一位船东获悉自已的船在日本触礁时发来的微信,仿佛世界未日来临。
过了两天告诉我,第二天乘着高潮,在拖轮的协助下成功脱浅,仅花费一万美元左右。再后来检查船体没什么大问题,可留待下次进坞进行修理。
事件二
2015年初,打电话给一台湾大船东 ,他也正郁闷呢,一条满载原木的船从澳洲开往日本途中触礁,一个舱进水,后经施救脱浅,救助船从日本开到事发地,利用新技术堵住水下破口,排掉舱中的积水,继续航行到日本卸完货,再进坞修理,前后花费了接近一百万美元。
事件三
笔者期租了一条1万载重吨的“亚洲”轮 ,2012年8月5日晚上在长江口驶向引航站上引水进江,2240大厨跑上驾驶台,说船长,后面带了个东西,原来船尾挂上了长江口4号浮,向VTS汇报后,马上到临时锚地抛锚,第二天一早海事局派了条“东南起六号”浮吊到现场拎了几下浮筒,没拎动,就回去了。
由于台风将过境,8月6日下午“亚洲”轮带着浮筒自行开到绿华山锚地避风(此时主机仍能启动),凑巧的是抛好锚后,由于浮筒锚链绞缠的原因,螺旋桨转动不了。由于抛锚的位置不好,离附近的小岛比较近,船长申请拖轮协助重新抛锚,VTS指派了东海救116与东海救115来协助,6日晚2230东海救116抵达现场,7日1225东海救116拖着“亚洲”轮移锚位,1325时重新抛锚妥当,在风、浪的作用下,1630时,灯浮及其锚链滑出来了,船舶主机又能启动了。至此救助算是结束了。
整个救助,起作用的仅仅就一条拖轮,工作了1小时,如果加上参加施救但是没有效果的浮吊“东南起六号”。参照上述“事件一”日本的救助报酬水平,2万美元差不多了,再翻一倍,无论如何,不应超过4万美元。
然而,实际产生的救助费用是:3,257,416元,按当时汇率6.2折算525,389美元。没错,是52万多美元。另加加律师费、保险代理费、港口使费、修理费,使得总的共同海损达到597,443美元,近60万美元。占船、货、燃油总价值的16.4 %。
由于船上有笔者的13.6万美元的的燃油,要承担2.2万美元的共同海损分摊,笔者必须搞清楚这些费用从何而来。费用包括:
1、东海救助局:
东海救115 与116 ,声称合计救助56小时,每艘达12240马力, 3元每马力小时,另加30%作业风险费,56小时X 3元每马力小时 X 12240马力 X 130% = 267.3216万元
2、上海高强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东南起6号,声称从8月5日23点,工作到6日1340时,算两天,每天12.5万元,计25万元,加20%的风险费5万元,加10%的管理费(25万+5万)*10% =3万元,加6%的税,2万元,合计35万元
3、上海龙祥船务有限公司:
东港拖3001 ,声称作业4小时,声称有3300马力,声称8月7日0415备车单放,0645返航。
4小时X 2元每马力小时X 3300马力 = 26400元
东港拖4001,声称作业9小时,声称有4000马力,8月7日1000时备车单放,1310时,抵D21浮待命接应,1540时返航
9小时 X 2元每马力小时 X 4000马力 = 72000元
4、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
海港21 ,声称作业11小时,声称有4000马力,8月7日0920时备车单放,1230时抵北槽D20待命,2030返回。
11小时 X 2元每马力小时 X 4000马力 = 88000元
5、上海辰祥船务有限公司:
海修121轮,声称作业6小时,声称有4000马力,8月7日备车单放,1350抵北槽D20待命,1630返回完车
6小时 X 2元每马力小时 X 4000马力 = 48000元
6、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另一台头:HUATAI INSURANCE AGENCY & CONSULTANTSERVICE LTD)担保费、代理费及检验费计入共同海损的23034美元
7、SLOMA 律师事务所(SLOMA & CO.)律师费,计入共同海损的39669美元
另外在没有扣船令的情况下,船被留滞,不能开航,从8月7日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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