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约旦实现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互认
发表于 2016-06-22 10:46
来源:中国水运报
本报讯 (驻京记者 张天赦)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许如清、约旦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叶海亚·卡拉莱分别代表中约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互相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协议(以下简称互认协议),这也是我国首个与阿拉伯国家签署的互认协议。
互认协议签署后,两国海船船员持本国海事主管机关发放的适任证书可以到对方国家的船舶上工作。两国主管机关将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 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称STCW公约)的相关要求,加强履约合作,开展海员适任教育、培训和评估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交流,并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在 海上交通安全、海上保安与防止船舶污染等海事领域的合作。
约旦是STCW公约履约的“白名单”国家,也是地中海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之一,与我国有着较密切的海运往来。我国拥有注册海 员60多万,是世界上海员最多的国家,年外派海员超过12万人次。截至目前,我国共与2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互认或单边承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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