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案例

船务有限公司招用未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上船任职案件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06-20 23:10

一、案件情况:海事执法人员于2011年4月27日在上海吴泾七库附近江面检查发现:A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B”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离福建平潭,4月27日1250时停靠上海吴泾上粮七库码头,按照该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该轮应配12名船员,其中甲板部:船长、大副和三副各一名,值班水手三名;轮机部:轮机长、二管轮和三管轮各一名,值班机工两名,此外配一名专职或两名兼职GMDSS通用操作员。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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