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6-13 18: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21号令),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请你们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认证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6年4月26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_0000.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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