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年来,中国边防保持相同的执法水平,难能可贵
发表于 2016-05-2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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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本文不存在攻击边防之意,是2014年9月应边防要求所提的意见,并且要求我尖锐点没关系,我也就不客气了。
有人会问,250年前,中国哪来的边防呢?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有!1747年-1842年中国是广州一口通商,那么多洋人船队来,边防的职能当然是有人承担的,统归内务府粤海关行使,交涉地方事务为南海县令(管广州西部),番禺县令(管广州东部)及澳门同知(全称广州府海防军民同知,五品)处理。当然最强势的还是粤海关,皇帝身边的亲信嘛。与今天边防由主席直接掌控有异曲同工之妙。
“普通话”用英文怎么说来着?Mandarin , 意思就是“满大人”,满州贵族官吏,君不见250年后边防讲的是Mandarin, 他们就是实际的满大人,直属于北京的官吏。近25年,别的政府机构自称“有关部门”时,边防一直声称代表国家,古时读书人比较忌讳位卑而权高,赳赳武夫当然没这顾忌了,意思就是朕即天下。
多年前在防城港,边防上船查登轮证,有人没带在身上,解释了两句,边防上去就是两耳光,嘴里血打出来了,我说怎么能***呢?边防说,闭嘴,再说连你一起打,250年来,是一脉相承的啊。稍显区别的是,250年前满大人不敢说自己代表国家,那是僭越,要杀头的。
1.古有粤海关规定,番妇不得入城,今有张家港边防规定妇女不得登轮。
【欢迎光临张家港国】这地方已独立了,国家怎么四分五裂了呢!
2.外国人在中国犯法怎么办?派兵一围,把中国仆人一撤,饿饭,这着灵的,林则徐也这么干的,英国鸦片贩子向外交部的报告把自己形容成可怜虫,中国人是一帮野蛮人,倒不是没道理。回想1996年,我做三副管伙食,船到秦皇岛快过年了,外供也不愿意上船,无奈自己下船去买菜,边防当兵的看在梯口,不让买的菜上船,与之争辩,说我们执行的李X签发的国务院令,伙食要由外供供应。言下之意,你们是死是活我们管不了,我们是执法。另一个意思是,外供供的是饭,你们吃饭,供的是屎,你们吃屎吧。领导理解的是,有毒的东西留给中国人吃,外轮吃的东西要有保障。世界最远的距离产生了:领导以为是修齐治平,老百姓认为在作恶。
3. 番禺边检站继承了前辈番禺县令的智慧,外国人在中国犯事,不是,不犯事,也找个法子让你犯事,找你的担保行,罚你没商量,新闻详见:http://www.seaman-cn.com/news/view.asp?id=5377。 反正大清律例是不对外的。
4.以前当兵的有兵,也有勇,勇是自带干粮,就地补给的。今天也有,
南通,泰州边防辖区,抛一天锚要收1万块钱的监护费的。船东都理解,理解一下,连工作都朝不保息的人谈什么服务呢。这是勇营的兵,自古以来是要交干粮的。交了几百年了,习惯了。(练勇始自湘勇)
对于有的边防态度实在差,大家要理解一下,人家是勇营,不容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没有哪个船东能逃得了,这就是社会公平。
5.250年前乾隆一口通商,是为了中原腹地、江浙富庶之地的安全,关闭了江海关(宁波),闽海关(厦门),那时的商船都带着武器,水手上岸,腰里不是别着枪就是别着刀,明代就成了心腹大患,叫倭寇,清代当然防之慎之又慎。今天亦然,公安对内贸船非要来个船民证,后来边防对有海员证的也要查船民证,防倭寇的劲头维持了500年,太了不起了。
6.1807年2月24日,英国商船海王星号水手与广州市民打架,中国人廖亚登重伤不治,官府马上扣押了保商广利行行商卢观恒,卢观恒被迫大把撒银子,最终葫芦僧判断糊涂案,判定其中一个水手为凶犯,罚款12.42两白银,之后释放回国,但卢观恒,这个当时中国首富级别的富豪差不多耗尽家财。想起前几年,有船员偷卖船上的油,暴露了,一会儿,当地派出所、海关、长航公安局、边防都上船了,都要罚款,最终派出所罚款几十万,边防哪管你一事不两罚,也罚款几十万(具体数字忘了,好象是30万)。船员惹祸,该判刑判刑,该杀头杀头(***罪有***的),船东是受害者,逮着受害者罚款,执法理念承袭了2百多年,多不容易啊。
现在当然更进一步了,写入了法律,有人要上船,船员没拦住,原本该抓着上船的人处罚,现在是逮着船上罚款。参见【与一位边防官员的辩论】(2013-07-12 11:21)(2013-07-1211:21:2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2827c8e010192pp.html
7. 1755年两广总督与粤海关联合发出告示,无官方许可之铺户不得与欧洲人做生意,各种货物必须由行商发售。250年后的今天亦然,凡是想与船上做点生意,非得取得边防的许可,一张长期登轮证,就可以决定一家公司的生死。更绝的,船在江阴装货,明明要装四五天,边防签发的临时登轮证3天,稍一个不留意,呵呵,你非法偷越国境,要拘留,反正与250年前一样,中国人的自由不值钱,满大人说关进大牢就关进大牢,不想蹲大牢怎么办?潜规则啊。
8.西方与中方贸易的动机大不相同,西方执意发展贸易,富民强国,中国则赤裸裸地直奔主题,把商人的银子搬进国库,搬进官吏的口袋。250年后,有人问,你说边防要取消,你知道美国的移民局,香港的入境处吗?我说,当然知道啦,人家几个人管多少人进出啊?你们多少人管多少人进出啊?人家是为发展贸易,促进交流的,边防是为把钱捞进口袋的。且不说中国现在本就年轻人稀少,用不着偷渡出去,再何况偷渡也不是犯罪,犯得着弄出那么大的边防来吗?再何况查偷渡,临开船前抄船就行,加勒比海开美国的船,开航前还派潜水员去摸下呢,当然那主要是查毒品,反偷渡技术非常成熟不去学,人家要偷渡会到你办公室办张登轮证吗?登轮证,应该去申请***,了不起的发明。
9. 250年前英国人以一种蔑视的口吻说“几乎无可置疑,广州的低级官员是中国各阶层中最腐败的,因为他们完全将人民置于控制之下,不留一点上诉的机会,没有比他们占据该职位的方式更能显示他们的权力了”呵呵,250年后,也一样啊,边防没有给人民留一点上诉的机会,没听说一起关于边防的行政诉讼,无论是赢了还是输了都没听说过,甚至吃不准,告边防,是不是要到军事法庭去告。
10. 1800年-1810年,英国人小斯当东翻译出了《大清律例》,这是康熙雍正时修订,乾隆初年正式定名并“刊布中外,永远遵行”。共律文436条,加上附例,故称律例。这部在巨著一经翻译出轰动了西方社会,先后又被译成法文,西班牙文,德文等。有人评价,没有任何一部欧洲法典的内容那么丰富,逻辑性那么强,那么简洁明快,不死守教条,没有相当然的推论,与欧洲法典相比,最伟大之处是其高度的条理性,清晰性和逻辑一贯性。250年后的,中国法律体系,毫不客气地说,必须要推倒重建。
附录:
2013年9月4日微博:
【军民共建】8月1日令很多公司害怕,某省边防总队辖区港口都要以军民共建为名化缘,某港所有单位,即便亏损严重也最少3000块,打进私人卡里,收条也没一张。毋庸置疑这是明目张胆的索贿受贿,我去办登轮证时,看着漂漂亮亮的警花,真想说声,姑娘,干什么不好,怎么干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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