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11规则》取消申请适任证书学历条件后,对航海院校产生怎样的影响

管理员 发表于 2015-08-27 00:12

本次修订《04规则》,根据《船员条例》,取消了学历条件,考虑到我国航海教育在船员培养中的巨大作用,本次修订必须予以认真、充分考虑,经反复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将培训和服务资历作为船员素质的主要保证,航海类学生按中职、高职以上不同层次,在申请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时一次性差别对待,以后晋升管理级船员时同等对待。  1. 强调航海院校回归航海教育的本质,强调院校和培训机构必须完成全部的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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