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证书的通知(一)
发表于 2015-11-04 13: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海船员[2012]17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海船员[2012]2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今年的船员管理工作安排,我局对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健康证书进行了改版。为了规范证书制作要求,统一制作格式和内容,现将启用新版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证书的制作参照《海船船员证书制作细则》(附件1)。
二、 l998年颁布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制作细则(试行)》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制作办法继续有效至2016年12月31日。
附件1
海船船员证书制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船船员证书的制作要求,维护船员证书的严肃性,提高船员证书制作的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海船船员证书的制作格式、填写要求和打印标准,适用于海船船员证书的签发、签证、再有效、补发和签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主管机关”)的授权签发海船船员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和负责签发船员健康证书的体检机构。
各发证机关和体检机构按照主管机关的授权和确定的业务分工范围以及本细则的要求制作证书。
第四条 各发证机关应保证海船船员证书的保管、制作和签发工作在质量体系中受到连续、有效的监控,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第五条 负责各类海船船员证书制作和管理的人员,应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经过主管机关认可的培训。
第六条 海船船员证书的制作,应满足下列一般要求:
(一)持证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应与其有效身份证件相一致;
(二)持证人的国籍指持证人所属的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三)持证人照片应符合《海船船员证书照片标准》要求(见附录1);
(四)除证书的持证人签名栏、正式授权的官员签名栏和健康证书的主检医师签名栏须以亲笔手书外,其他栏目均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用打印机制作。
(五)姓名拼音按照《GB/T28039-2011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音规则》5.1.6标准执行。
第二章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制作
第七条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格式、填写内容,应符合本细则第一条所述的有关国内规则、国际公约以及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除本细则另有说明外,中文使用宋体,英文和阿拉伯数字使用Times New Roman体;字号除本细则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八)、(十九)项中英文使用7号字外,其余均使用8号字。
第九条 持证人姓名栏和Full name of the holder栏,中文填写与有效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全名);英文处填写姓名的汉语拼音或法定身份证件上的相应拼音(英文字母)。
第十条 持证人国籍栏和nationality栏的填写,中文填写持证人所属的国家的名称,如:中国;英文填写相应的国家名称,如:China。
第十一条 持证人性别栏和Gender栏的填写,按持证人的性别,中文填:男(或女);英文填:Male(或Female)。
第十二条 持证人出生日期栏和Date of birth栏的填写,出生日期应与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境外公民的法定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一致。中文以阿拉伯数字和汉字组成,如:2012年1月1日;英文以日月年构成,如:1 Jan. 2012。
第十三条 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栏,填写本条规定格式的编号。该编号格式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十五位组成,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第一位:以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适任证书的类别,其中
A——表示无限航区适任证书,及无线电一、二级电子员和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
B——表示沿海航区适任证书,及GMDSS限用操作员适任证书。
第二、三位:由两个英文大写字母组成,表示发证机关的代码。(各发证机关编码见本细则附录2)
第四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工作部门,其中
1——表示甲板部门;
2——表示轮机部门;
3——表示无线电通信。
第五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适任证书的等级,分别为:
甲板部门:
1——表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
2——表示500至3000总吨船舶;
3——表示未满500总吨船舶;
4——表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
轮机部门
1——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
2——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
3——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
4——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无线电通信
1——表示GMDSS无线电电子;
2——表示GMDSS无线电操作员。
第六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船上职务,分别为:
甲板部门:
1——表示船长;
2——表示大副;
3——表示二副;
4——表示三副;
5——表示值班水手;
6——表示高级值班水手。
轮机部门:
1——表示轮机长;
2——表示大管轮;
3——表示二管轮;
4——表示三管轮;
5——表示值班机工;
6——表示高级值班机工;
7——表示电子电气员;
8——表示电子技工。
无线电通信
1——表示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
2——表示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3——表示GMDSS通用操作员;
4——表示GMDSS限用操作员。
第七至第十位: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证书签发的年份。
第十一至第十五位:以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某一发证机关当年所签发适任证书的总序号(由计算机按签发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电子电气员同时持有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时,其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合并在其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中,编码和有效期以其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和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编码和有效期为准;其他人员单独制作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四条 适任证书有效期Date of Expiry栏的填写要求与本细则第十二条相同。
第十五条 甲板部、轮机部船员所适用的STCW公约规则条款,应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二副、三副,中文、英文处均填:Ⅱ/1;
(二)5OO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和大副,中文、英文处均填:Ⅱ/2;
(三)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和甲板部高级船员,中文、英文处均填:Ⅱ/3;
(四)值班水手,中文、英文处均填:Ⅱ/4;
(五)高级值班水手,中文、英文处均填:Ⅱ/5;
(六)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二管轮、三管轮以及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和轮机部高级船员,中文、英文处均填:Ⅲ/1;
(七)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和大管轮,中文、英文处均填:Ⅲ/2;
(八)主推进动力装置750 至 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和大管轮,中文、英文处均填:Ⅲ/3;
(九)值班机工,中文、英文处均填:Ⅲ/4;
(十)高级值班机工,中文、英文处均填:Ⅲ/5;
(十一)电子电气员,中文、英文处均填:Ⅲ/6;
(十二)电子技工,中文、英文处均填:Ⅲ/7;
(十三)客船船长和高级船员,加填:Ⅴ/2,与前面的条款号以逗号相间;
(十四)取得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加填:Ⅳ/2。
第十六条 无线电操作人员所适用的公约条款,应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按照《无线电规则》,中文填:第55条3949A款,英文填:Article 55 3949A;按照STCW 78公约,中、英文均填:Ⅳ/2;
(二)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按照《无线电规则》,中文填:第55条3949B款,英文填:Article 55 3949B;按照STCW 78公约,中、英文均填:Ⅳ/2;
(三)GMDSS通用操作员,按照《无线电规则》,中文填:第55条3949C款,英文填:Article 55 3949C;按照STCW 78公约,中、英文均填:Ⅳ/2;
(四)GMDSS限用操作员,按照《无线电规则》,中文填:第55条3949D款,英文填:Article 55 3949D;按照STCW 78公约,中、英文均填:Ⅳ/2。
第十七条 甲板部和轮机部船员适任证书的职能栏和FUNCTION栏,应分别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船长和甲板部高级船员
第1栏,中文填:航行,英文填:Navigation;
第2栏,中文填:货物装卸和积载,英文填:Cargo handling and stowage;
第3栏,中文填: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英文填: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
如申请人已符合签发或已获得GMDSS四种适任证书中的一种,则第4栏中文填:海上无线电通信,英文填:Radio communications。第5栏中文填:空白,英文填:Blank。
如申请人不符合签发或未获得GMDSS四种适任证书中的一种,则第4栏中文填:以下空白,英文填:Blank below,第5栏不填。
(二)值班水手
第1栏,中文填:航行,英文填:Navigation;
第2栏,中文填:以下空白,英文填:Blank below;
第3、4栏不填。
(三)高级值班水手:
第1栏,中文填:航行,英文填:Navigation;
第2栏,中文填:货物装卸和积载,英文填:Cargo handling and stowage;
第3栏,中文填: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英文填: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
第4栏,中文填:维护和修理,英文填:Maintenance and repair。
(四)轮机长和轮机员
第1栏,中文填:轮机工程,英文填:Marine engineering;
第2栏,中文填: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英文填:Electrical,electronic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第3栏,中文填:维护和修理,英文填:Maintenance and repair;
第4栏,中文填: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英文填: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
如申请人已符合签发或已获得GMDSS四种适任证书中的一种,则第5栏中文填:海上无线电通信,英文填:Radio communications。
如申请人不符合签发或未获得GMDSS四种适任证书中的一种,则第5栏中文填:空白,英文填:Blank。
(五)值班机工
第1栏,中文填:轮机工程,英文填:Marine engineering;
第2栏,中文填:以下空白,英文填:Blank below;
第3、4栏不填。
(六)高级值班机工
第1栏,中文填:轮机工程,英文填:Marine engineering;
第2栏,中文填: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英文填:Electrical, electronic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第3栏,中文填:维护和修理,英文填:Maintenance and repair;
第4栏,中文填: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英文填: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
(七)电子电气员:
第1栏,中文填: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英文填:Electrical, electronic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第2栏,中文填:维护和修理,英文填:Maintenance and repair;
第3栏,中文填: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英文填: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
如申请人已符合签发或已获得GMDSS四种适任证书中的一种,则第4栏中文填:海上无线电通信,英文填:Radio communications。第5栏中文填:空白,英文填:Blank。
如申请人不符合签发或未获得GMDSS四种适任证书中的一种,则第4栏中文填:以下空白,英文填:Blank below,第5栏不填。
(八)电子技工:
第1栏,中文填:电气、电子和控制管理,英文填:Electrical, electronic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第2栏,中文填:维护和修理,英文填:Maintenance and repair;
第3栏,中文填: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英文填: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
第4栏,中文填:空白,英文填:Blank。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