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适任考试核准
发表于 2015-10-13 11:23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核准
实施机关:江苏海事局
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
说明:1、在连云港和盐城地区注册的单位和机构以及户籍在连云港市(包括下属区县)的船员个人申请丙、丁类适任证书,由连云港局负责实施;
2、乙类和上述地区以外的丙、丁类适任证书的申请由江苏海事局负责实施,其中在江苏局注册的:南通市(包括下属区县)的船员单位和机构以及户籍在南通市(包括下属区县)的船员个人的申请由南通局负责受理;其余由江苏海事局负责受理。
受理岗位:海事行政许可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受托人
具备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并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2、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必要时);
3、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4、近5年内适任情况和安全记录良好且满足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要求;
5、完成规定的海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合格证;
6、完成主管机关认可的航海教育或者适任培训(必要时)。
提交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
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5、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6、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7、相应的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8、相应的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9、航海类教育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10、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准考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理论考试费450元/人,评估考试费450元/人,补考减半。
(二)内河船员考试核准
实施机关:江苏海事局
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南通海事局政务中心
说明:1、南通局负责受理在江苏海事局注册的南通市(包括下属区县)的船员证件申办单位和户籍在南通市市(包括下属区县)的船员个人的申请;
2、上述以外的申请都由江苏海事局负责受理。
受理岗位:海事行政许可
申 请 人:船员本人、船员所在单位或受托人
具备条件: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并具有规定的文化程度;
2、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3、经体检符合交通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4、具备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安全记录;
5、完成海事部门认可的航海教育或者适任培训(必要时)。
提交材料: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十二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3、两张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4、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5、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
6、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7、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培训证明等)。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准考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理论考试费100元/人,实操考试费100元/人,补考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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