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法规

沿海无线电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播发办法

管理员 发表于 2015-10-09 22:19

法规标题: 沿海无线电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播发办法发布机关: 交通部发布文号: (79)交信字1089号发布日期: 1979年6月28日实施日期: 1979年6月28日时 效 性: 有效题 注: 一、各海岸电台收到当地港监交发的航行警告应即在第一个静默时间将结束时,用500千赫呼叫引语后,在中频工作频率上播发一次,并及时传送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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