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首日,缺陷有哪些?
发表于 2019-02-12 18:35
压载水管理公约对中国生效首日,缺陷有哪些?
1月22日为压载水管理公约(BWM公约)对我国生效的首日,蓝盾安检工作室PSCO对辖区2艘外轮开展PSC检查,发现部分涉及BWM公约的缺陷,本期推送为大家介绍一下。
1.压载水管理证书上的压载水管理方法与压载水管理计划里的管理方法不一致
该轮压载水管理证书显示该轮压载水管理方法为D-1,使用稀释法置换压载水,未勾选D-2。该轮压载水管理计划显示该轮的压载水管理方法为:UV+FILTRATION TREAMENT和顺序法置换压载水,但该轮尚未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两者明显不一致。
检查当日,验船师登轮,将证书的压载水管理方法更改为顺序法,与压载水管理计划一致。
2.压载水记录簿记录问题
压载水记录簿中未使用代码。根据压载水记录簿格式,3.1为加装压载水,3.2为压载水循环或处理,3.3为排放压载水,3.4为将压载水排入接收设施等等。下面的记录未使用公约要求的代码。其次,一年多的时间里,该轮未完全按照压载水管理计划规定的顺序法置换压载水,有时使用稀释法,有时使用顺序法。
3.压载水置换问题
该轮压载水记录簿显示,该轮于1月13日在新加坡装载压载水,但离开新加坡后未进行压载水置换,于1月19日在福州水域(离最近陆地不足50海里)直接排放了未经处理的压载水。船长称因航线海域不满足置换条件,所以未置换,但原因未记录入压载水记录簿。
来源:蓝盾安检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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