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近期几起沉船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近期相继发生了多起船舶沉没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9年1月4日0505时,广东惠州籍散货船“惠丰年329”轮(载砂约4000吨)由深圳驶往东莞途中,在珠江口大虎山附近水域沉没,船上11人全部落水,其中8人获救,3人失踪。
2019年1月1日2356时,中国香港籍“玫瑰玛丽”轮(总吨29211,空载)由大连驶往上海金山途中,在黄海中部海域与“鲁荣渔55977”渔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沉没,渔船上共有11人落水,其中2人获救,9人失踪。
2018年12月16日0451时许,浙江省舟山市乡镇个体所属“浙定59359”轮(干货船,总吨498,装载950吨石子)在上海洋山辖区漕泾东航道附近沉没,事故造成船上6人失踪。
2018年12月8日1919时许,安徽省芜湖市中南船务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渝鸿998”轮(运砂船,总吨1192,装载机制砂、碎石等共1600吨)下行至重庆万州鹞包碛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357km)时发生翻覆,船上共5人落水,其中4人死亡、1人失踪,船舶沉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会和2019年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并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举一反三,积极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体系,紧紧盯住水上交通重大风险点和风险源,牢牢把住现场执法关口,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现就进一步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六个着力”的工作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针对冬季的气候水文特点,结合辖区内水上交通实际,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抓住重点,加强监管
当前即将进入春运和事故高发期,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还将持续,各单位要围绕“春节”等重要时段、“六区一线”等重点水域、客船危化品船等“四类重点船舶”科学合理布置执法力量,加强重点监管。要充分利用VTS、AIS、***等有效监管手段掌握辖区水域船舶航行、停泊及锚泊动态,认真开展船舶现场监督和安全检查,注重船载危险货物和船员履职能力的检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运。严格执行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厉查处船舶违规冒风冒雾航行。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内河砂石船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举一反三,注重防范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规范和科学调查和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完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有效堵塞安全漏洞,补齐安全短板,防范同类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持续提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保证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结合春运、春节安全检查活动,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航运公司和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航运公司和船舶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自查,提升自身安全治理能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守,及时预警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高度关注恶劣天气的变化和影响,重点关注春运和节假日期间水上客运、渡运水域气象信息变化,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信息支持。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1月4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近期几起 沉船事故的紧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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