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船舶失电失控碰触码头
2014年某日下午,一艘载客104人、载货124标箱的“X”轮,从韩国平泽港驶往连云港,该船使用2号舵机系统航行。
次日下午,该轮抵达连云港1号浮附近,引航员登轮。13时48分,驾驶台主电源突然失电,2号舵机故障报警,船长判断全船主电源失电,车、舵不能工作。13时49分许,二副离开驾驶台前往船艏抛锚,并通知水手长一起前往。引航员向连云港交管中心报告“X”轮全船断电,要求尽快派拖轮支援。
13时51分,船艏抛下左锚2节,但制链器刹不住,带出约4至5节锚链,同时抛下右锚,两节落水。航速约11节。13时52分,该轮船艏触碰到在建的液体化工码头,造成该轮船艏部位受损,码头部分结构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
原因分析
日常检查不到位 船舶失电判断失误
海事调查发现,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船员未能对突发情况及时作出反应。具体表现为:
首先,在高温季节,“X”轮应急发电机间通风装置未保持畅通,导致发电间温度过高。同时,船员对电磁接触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电磁接触器工作状况不佳的情况。
其次,该轮驾驶台、2号舵机主电源突然失电,操舵系统不能工作,但1号操舵系统、车钟系统等仍在可用状态,该轮驾驶台当班船员认为是全船失电,判断失误,未及时将手操舵系统转换为应急舵,也没有按照应急操作程序,转换使用1号操舵系统。
最后,事故发生时,“X”轮已进入进港航道并航行约1小时,但船长未安排值班人员备锚,且无人值守,以致紧急情况下不能迅速抛锚制动。
调查官点评
加强船舶安全管理 提升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此次安全事故,中国海事局高级海事调查官、国际海事调查论坛助理主席吴延国进行了点评:
本次事故主要是由于船舶突然失电,船员判断失误,应急措施不当引起的,充分暴露了船舶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为吸取事故教训,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船公司应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识别和评估船舶日常营运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按规定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并予以整改,特别是船舶主辅机、操纵系统、助航设施、应急系统、航行信号、消防救生等关键性设备的维护保养,尤其在高温季节应保持封闭设备间有效通风。
第二,船公司和船舶应注重对船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的培养,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制定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并严格按要求开展实施,不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业务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三,船舶进出港航行应按规定备妥应急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抛锚制动。
为进一步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船员培训机构强化安全和技能培训,提升船员的安全意识及操作能力,减少和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中国水运报推出“不该发生的事故——吴船长讲海事案例”专栏,联合中国交通报推出”以案为鉴 打造本质安全“专栏,邀请行业权威专家解读典型水上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探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发挥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提升水上交通本质安全。
专栏点评人吴延国,曾任职远洋船长,现任中国海事局高级海事调查官、国际海事调查论坛助理主席,具有丰富的海事调查经验,先后被评为“全国海事调查先进个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的法制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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