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纳:2020年3月1日起船舶禁止携带高硫油
发表于 2018-10-30 18:30
北京时间10月26日晚,国际海事组织官宣,正在召开的MEPC73会议通过MARPOL公约修正案,将自2020年3月1日起,禁止船舶以燃烧为目的,携带不合规燃油。
当然,如果船舶安装洗涤器,则除外。
事实上,在本周早些时候的MEPC全体大会上,该议案已取得基本通过,尽管仍存在不少反对的声音,比如孟加拉国提出延迟实施禁止携带高硫油议案,认为除非经济性得到论证以及低硫油的供应相当充足,该议案不应该过早生效。
而在本周最后一天的MEPC会议上,议案最终被采纳。
此外,有关禁止北极使用重油的提案,也在本次的MEPC会议上取得进一步支持。MEPC73会议审议了有关影响评估的方***,并同意启动制定禁止北极地区使用和携带重油的议案,并提交至2019年2月召开的污染防治及响应分委会(PPR 6)审议。
今年4月,芬兰、德国、冰岛、荷兰、新西兰、挪威、瑞典、美国等八个成员国提出禁止北极使用重油的提案,并获得其他成员国的支持,成员国希望能在2021年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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