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副、二副 航区扩大/吨位提高
发表于 2018-10-24 19:56
三副、二副 航区扩大/吨位提高
一、年龄要求
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
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
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规定的健康条件。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要求
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者,应当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申请适任证书吨位提高者,应当持有有效的与所申请的吨位较低一级但航区和职务相同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五、培训要求
(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
完成相应的值班水手岗位适任培训:
理论科目:
考试科目 | 航区扩大 | 吨位提高 |
航海学 | ☆ | |
船舶操纵与避碰 | ☆ | |
船舶管理 | ☆ | |
船舶结构与货运 | ☆ | |
航海英语 | ☆ |
注: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沿海航区的三副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3.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评估项目:
项 目 | 航区扩大 | 吨位提高 |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 | ☆ | |
航线设计 | ☆ | |
雷达操作与应用 | ||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 | ☆ | |
货物积载与系固 | ☆ | |
航海仪器的使用 | ||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 ☆ |
注:1.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
4.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六、适任考试要求
通过相应的三副航区扩大或吨位提高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
船舶等级 | 职务 | 普通 | 油船 | 化学品船 | 液化气船 | 客船 | 高速船 |
500总吨及以上 | 三副、二副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2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3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4、 T05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6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8 |
八、船上见习要求
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
但申请总吨提高至3000总吨及以上适任证书的船长和管理级高级船员在适任考试所有科目和项目全部通过后,应在相应航区的3000总吨及以上见习相应的船长或管理级高级船员职务3个月,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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