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水手 吨位提高
发表于 2018-10-24 19:54
值班水手 吨位提高
一、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
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
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规定的健康条件。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与证书要求
申请适任证书吨位提高者,应当持有有效的与所申请的吨位较低一级但航区和职务相同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五、培训要求
(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
完成相应的值班水手岗位适任培训。
理论科目:无。
评估项目:
吨位提高 | |
水手值班 | ☆ |
水手工艺 | ☆ |
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 |
注:1.表中标注“☆”的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2.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
六、适任考试要求
通过相应的值班水手吨位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
船舶等级 | 职务 | 普通 | 油船 | 化学品船 | 液化气船 | 客船 | 高速船 |
500总吨及以上 | 值班水手 | Z01、 Z02、 Z07、 Z08 | Z01、 Z02、 Z07、 Z08、 T01、 T02 | Z01、 Z02、 Z07、 Z08、 T01、 T03 | Z01、 Z02、 Z07、 Z08、 T04、 T05 | Z01、 Z02、 Z07、 Z08、 T06 | Z01、 Z02、 Z07、 Z08 |
八、船上见习要求
申请适任证书的吨位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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