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500总吨--值班水手晋升三副
发表于 2018-10-24 19:32
值班水手 晋升 三副
一、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注册要求
已完成船员注册并持有船员服务簿,无限航区的注册为国际船员,沿海航区的注册为国内船员。
三、健康要求
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规定的健康条件。获得体检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
四、服务资历要求
担任值班水手职务合计不少于18个月。
五、培训要求
(1)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
未满500总吨的船舶(特殊类型船舶除外),免除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
(2)岗位适任培训
完成相应的三副岗位适任培训:
理论科目:
考试科目 | 职务晋升 |
航海学 | ☆ |
船舶操纵与避碰 | ☆ |
船舶管理 | ☆ |
船舶结构与货运 | ☆ |
航海英语 |
注:1.沿海航区的三副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2.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评估项目:
项 目 | 职务晋升 |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 | |
航线设计 | ★ |
雷达操作与应用 | ★ |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 | ★ |
货物积载与系固 | |
航海仪器的使用 | ★ |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
注:1.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未满500总吨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2.沿海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
3.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六、适任考试要求
通过相应的三副适任考试。
七、培训合格证要求
船舶等级 | 职务 | 普通 | 油船 | 化学品船 | 液化气船 | 客船 | 高速船 |
未满500总吨 | 三副 | Z01、 Z07、 Z08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2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1、 T03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4、 T05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6 | Z01、 Z02、 Z04、 Z05、 Z07、 Z08、 T08 |
八、船上见习要求
申请未满500总吨适任证书者在相应等级船舶上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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