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请如实记载船员服务簿
发表于 2018-10-11 16:35
近期,有海事局现场检查人员发现,部分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及时、如实记载船员服务资历的违章,导致船长因此被罚款2000余元,船长对受到的处罚感到十分不解。
问:”我违反了哪条哪款?对我进行行政处罚有依据吗?
答:关于“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及时、如实记载船员服务资历”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 船长管理和指挥船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对本船船员进行日常训练和考核,在本船船员的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处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三)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的
二副持有大副证书,已经在船上干二副很久了,我就不能帮他记载为大副,好换船长证书吗?
这样是不行的,服务簿记载的职务必须与船员实际任职一致,否则就会涉嫌资历造假。
船员服务簿的常见违章
一、未及时记载船员任职资历。表现为船员已经在船上任职,船长因为疏忽大意,记载不及时。
二、未如实记载船员任职资历。表现为服务簿记载的职务与船员实际任职不一致,或者任职和离职时间填写不完整。
三、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
四、船员服务簿签名处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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