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公告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管理员 发表于 2015-10-08 16:41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9届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以第MSC.320(89)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下称《安全公约》)第VIII(b)(vi)(2)(bb)条和第VIII(b)(vii)(2)条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2年7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我国是《安全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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