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驾驶专业适任理论、评估考试科目
发表于 2018-09-18 16:57
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
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科目
注:
1. 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理论考试科目相同。
2. 沿海航区的船长、驾驶员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英语理论的考试。
3. 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船舶结构与货运”。
4. 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者应加考“船舶结构与货运”。
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
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注:
1. 申请二副与申请三副适任证书的评估项目相同。
2.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总吨位500及以上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3. 表中标注“★”的为申请总吨位未满500船员对应职务和申考形式对应的评估项目。
4. 沿海航区的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免除水手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
5. 沿海总吨位未满500船舶船长和驾驶员吨位提高需通过英语听力与会话、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雷达操作与应用和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沿海总吨位未满500船舶船长吨位提高还需通过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
6. 持有非运输船大副适任证书者,申请职务晋升时应加考大副职务的“货物积载与系固”。
7. 持有非运输船适任证书者,申请取消非运输船限制时应加考“货物积载与系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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