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常听到有偷钱的、偷车的,但一艘重达500吨的轮船不翼而飞,你会好奇到底咋回事?
去年3月31日,家住临海的翁先生来到邵家渡街道峙山村某船厂旁边的码头,想看下停在这里的一艘渔船,那是他在2016年花了180多万元买的。买这艘船,翁先生花光了积蓄,还欠了银行债。船买了没多久就遇禁渔期,之后一直暂停在这里。他计划禁渔期一过,就用这艘船出海捕鱼。直到当天早上,他去了码头,竟然发现船不见了。
翁先生马上报案。警方通过分析和排查,将目标锁定在曾帮翁先生开过船的福建籍男子梁某、张某身上。去年4月13日,梁某在老家被抓获;5月5日,张某及另一名密谋参与盗船的葛某也被捉拿归案。
原来,帮翁先生开过这船的梁某和张某对这艘船很熟悉,他们在船舱的一个角落处找到了渔船钥匙。案发当天傍晚,梁某和张某趁着涨潮将船驶离了河道,一直开到嘉兴乍浦。之后,他们一起给渔船“整容”,重新喷涂了颜色,改了船号和外观。
再后来,他们通过宁波象山人许某(已另案处理)介绍,将船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知情的洪某(已另案处理)。事后梁某分得18万元,张某和葛某各分得26万元。后该船又几经易手。
警方最后找到该船时,它正安静地“躺”在温州的一个码头。原来,去年6月26日,这艘渔船被温州渔政部门拦下。当时正值禁渔期,这艘船在海面“漂来晃去”,甚是惹眼,遂被拦截一探究竟。因船上相关人员无法出示渔船证件,船被扣留了。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无证船将被解体。幸好临海警方及时赶到,该船被追回后还给被害人翁先生。
临海法院审理后,近日以***罪分别判处梁某、张某、葛某十年八个月、十一年八个月、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金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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